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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巴食药监发〔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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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17 10:25:38  来源: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2
核心提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监管要有新举措、发展要有新局面、机制要有新突破、队伍要有新形象”的工作思路,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加快食品医药产业突破发展,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贡献。
发布单位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巴食药监发〔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01-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z-fda.gov.cn/Body.asp?ID=4183
各县(区)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3日
 
  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是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也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设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监管要有新举措、发展要有新局面、机制要有新突破、队伍要有新形象”的工作思路,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加快食品医药产业突破发展,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在食品企业中选择10家注重食品安全工作的企业进行品牌打造,树立食品行业标杆;继续推进“巴中市现代医药物流园”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产;实施巴药产业项目1个,完成投资3000万元;重点企业“挂包”服务落实率100%;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
 
  (二)市场监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日常监管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过程日常监管覆盖面100%,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100%;餐饮服务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城区和学校食堂达100%、农村达8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文明餐桌”落实率100%;食品药品快速检测、监督抽验完成率100%,广告药品抽验率100%,违法广告监测移送率100%;药械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增长5%以上;新修订GSP到期检查、认证率100%;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率100%。确保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案件查处: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专项整治完成率100%,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结案率95%以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回复率100%。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坚持发展为要,加快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牵头抓好“巴药发展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加强督查指导,严格目标管理,力促各县(区)医药产业发展取得实效。多种形式强化食品、现代生物医药推介宣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促巴中市现代医药物流园项目提早建成投运。协助相关部门抓好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跟踪服务一批重点食品药品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提升食品药品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坚持监管为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着力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重点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和基本药物、特殊药品、高风险药械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主导产业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单位食堂和农村坝坝宴等重点场所,以及重大时段、重大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做到日常巡查常态化,日常监管户籍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是狠抓专项整治。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全力推进重点品种、重点行业“两大治理”。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强化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大宗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实现“规范一批、扶持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目标。在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坚决查处中药、化学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中药饮片市场和医疗机构使用行为,严厉打击网上违法售药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药品“两打两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适时开展网上非法售药和信息发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法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三是严惩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办、督办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处理好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改造建设食品药品检验室项目。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抽验计划和医疗器械抽样、送检任务,全面推广运用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筛技术,着力提高精确打击和实时分析能力。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以及使用频率较多的药品开展针对性检验检测,按程序及时将检验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抽验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控制和查处。
 
  五是强化风险监测。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指导监督市ADR中心和各县(区)局及时收集、评价、报送工作。整合全市食品药品监测资源,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风险监测任务,对白酒、酿制品、乳制品、大米等实施重点监测。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提高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强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落实快捷、畅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预警能力,科学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
 
  六是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市、县(区)至少开展1次以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事件舆论引导机制,严格事故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七是开展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合格药房、示范药店、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落实好西部药店电子监管试点项目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奶粉试点工作,组织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推进“透明厨房”工程,在县以上学校食堂后厨安装门禁系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建立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八是推进科普宣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载体的宣教活动,强化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消费信心。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联办食品药品安全专刊、栏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对外宣传,提升社会各届的认知度和参与支持率,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三)坚持改革为纲,夯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基础。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市、县(区)食安办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四级监管网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努力形成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主体首责、消费者主动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食品、药品、药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探索实施食品、药品、保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试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负责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三是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完成市、县(区)质监部门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施设备的划转整合工作,督促落实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和相应的办公场所、执法设备、经费保障,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督导加强对基层监管机构及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协管员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健全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筑牢监管“网底”,切实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工作合一。启动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
 
  (四)坚持队伍为本,树好食药监管部门崭新形象。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化“三项建设”,积极参与“阳光问政”节目,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监管队伍安全。严格落实市委“九项规定”,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讲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
 
  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作风·惠民生”走基层活动,坚决杜绝“四风”方面现象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集体讨论、案件合议和处罚内审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制定标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审批、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关键岗位违反法定程序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抓好执法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创新工作能力。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思想教育,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表率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倡导以“监管为民、发展惠民”为核心价值理念,抓好机关文化建设。推动办公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现代化办公效率。继续推进“五创联动”和“挂包帮”活动,统筹抓好安全、维稳、防邪、综治、信访、保密、档案、人口计生、群团、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凝聚干部队伍的智慧和力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细化分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加强月度重点工作督查,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圆满完成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展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形象。
 地区: 四川 
 标签: 工作要点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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