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3月31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6. 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