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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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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6 10:09:5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  浏览次数:129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
发布文号 食药监保化函[2012]421号
发布日期 2012-09-17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010-88330535
 
  传  真:010-88330555
 
  电子邮件:chenchao@s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
 
  2012年9月1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化妆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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