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 |
项目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 | 相关育种栽培等技术是否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向国外申请品种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国家是否允许对外提供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0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5.《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 6.《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
办事条件: |
1.《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表》 2.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品种权情况说明(包括品种选育过程和方法、亲本来源、品种农艺性状、栽培技术要点。如果需要同时向国外提供亲本材料的还必须描述亲本的农艺性状) |
办理程序: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表》及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品种权情况说明材料。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需要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备注:20个工作日中,种植业管理司审查时间为8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方式: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科教窗口 咨询电话:010-5919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