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名称有关事项的请示》(宁质监监〔2011〕15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工贸’作为名称行业用语的经营范围应含有生产性项目”的意见,以“工贸”为名称行业用语的企业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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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质监食〔2011〕2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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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5-19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fjqi.gov.cn/xxgk/tzgg/201105/t20110519_8918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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