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9 17:21:37  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91
核心提示: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局对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清理,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72件(见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见附件2)。
发布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2/29/34/2013/20130926184924379294199/20130926184924379294199_.html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局对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清理,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72件(见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见附件2),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2013年9月26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