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畜产品加工业是我区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富民兴区的重要支撑产业。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对于调整优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经济“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农畜产品加工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及发展优势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地域辽阔,农牧业物种资源丰富,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一五”期间,我区把农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得到长足发展。规模总量持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日益壮大,加工增值能力稳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1.农畜产品加工业成为工业经济支柱产业。
2010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2072家,共实现销售收入2429.1亿元,完成增加值724.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8.1亿元。“十一五”期间,销售收入和增加值年均增长均为25.5%,利润年均增长27.4%。规模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增加值720.9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13.7%,在全区工业六大支柱产业中,仅次于能源、冶金建材工业排第三位。
2.形成了以乳制品加工为优势,六大主导产业多元发展、协同带动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体系。
以乳、肉、绒、粮油、马铃薯(蔬菜瓜果)、饲草饲料和特种生物资源(沙)六大主导产业为框架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呈现快速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乳、绒两大优势产业保持全国领先,羊绒产业成为我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肉类产业是我区具有资源、市场和比较优势的产业,粮油产业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突出亮点。菜薯、饲草饲料和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等特色新兴产业也快速成长,不断壮大。农畜产品加工业初步形成了优势产业、传统产业、特色新兴产业多元并举发展的产业格局。
3.形成了一批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产业集群。
初步形成了牛奶、羊绒、肉牛、肉羊、玉米、小麦、水稻、高油大豆、马铃薯、番茄(红干椒)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聚集带。乳产业形成了以呼、包二市及呼伦贝尔为核心区的东西部两大优势生产加工基地;玉米产业正在形成以通辽和呼和浩特市为中心的两大集群;锡盟的肉羊、呼伦贝尔的大豆加工、通辽、赤峰的肉牛已成为当地的一大主导产业;以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沿黄河两岸为核心的羊绒产业带和以巴彦淖尔市为核心的蕃茄生产加工基地等产业集群成为我区农畜产品加工的重要支撑。
4.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
2010年,全区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加工企业400家,销售收入占80.3%,其中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加工企业29家,销售收入占44%,大型骨干企业支撑作用突出。伊利、蒙牛销售收入均突破300亿元,双双进入世界乳业20强。鄂尔多斯集团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羊绒制品供应商。伊利、蒙牛、鄂尔多斯等29户企业成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本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58家。在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的同时,先后引进了河南双汇、北京三元、上海光明乳业、山东金锣、河北梅花味精、新疆屯河、台湾旺旺、江苏雨润等46家区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之一的雀巢集团也在区内落户,优势企业群体不断壮大。
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过程中,各地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涌现出了一批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截至2010年末,区内龙头企业注册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已达33个,占全区总数(41个)的80.5%;全区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143家,产品425个;有机食品生产企业65家,产品402个;农业部认定的地理标志农产品29种。液态奶、奶粉、冰淇淋、羊绒衫等销售量均居全国首位。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群的发展,提升了自治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为塑造内蒙古的新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5.形成了较强的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能力。
全区形成年加工转化粮油1400万吨、牛奶880万吨、肉类150万吨、羊绒20000多吨、马铃薯360万吨的生产能力,农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52.3%,农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牧渔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2.5:1。总体上看,我区农畜产品加工水平已经处于国内前列,牛奶、羊绒等部分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保持国内领先。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效解决了农畜产品卖难问题,带动了生产基地的发展,使农村牧区生产力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6.项目拉动效应明显。
各地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组织实施了伊利集团新工业园区项目、蒙牛高科技乳品研究院暨高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蒙牛六期项目)、玉王生物一期60万吨淀粉项目、雨润年加工200万头生猪项目等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2010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拥有总资产1268亿元,比2005年增加608.5亿元,年均递增14%。“十一五”期间投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重大项目的引进、建设和投入生产,对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带动农牧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7.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逐年增大。“十一五”期间,全区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流通企业,上交税金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44.02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79.54亿元,5年累计上交税金310.65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累计总收入(6490.8亿元)的4.79%,年均增幅9.95%。
二是对农牧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2010年,加工企业带动211.9万户农牧民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59.4%以上,比“十一五”第一年增加70万户。全区农牧民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人均实现纯收入2677元,占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8.4%,比2005年的1004元提高1673元。
三是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区有60多个旗县以农牧业经济为主,发展二、三产业主要靠农畜产品加工、流通。在不征收农牧业税以后,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当地纳税大户,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大都建在旗县区,为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十一五”期间,围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为加工、流通、包装、运输等相关产业创造就业岗位100万个。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发展水平还不高,依然处在外延式粗放增长阶段,发展中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1.加工企业总体上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品牌建设薄弱。除乳、绒产业发展比较成型,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和先进的加工企业集群,拥有伊利、蒙牛、鄂尔多斯等国内叫得响的驰名商标,粮油、肉等其它产业缺乏领军企业,更没有创出国际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
2.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水平不高。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深加工农产品占80%以上。而我区农产品加工率只有52.3%,深加工不足20%,差距较大。突出表现为:产业链条较短,初加工产品多,延伸加工的高端产品和终端产品少;大路货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
3.原料基地建设严重滞后。虽然我区农畜产品总量较大,但原料基地与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不同品种供应总量和地区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并存,在数量、品种、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适应龙头企业的需要。
4.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多为单纯的买卖关系,尚未真正形成供需对接、利益共享的局面,农牧户组织化程度不高,处于弱势地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受资金制约成长缓慢,总体上运行机制不健全,组织结构松散,对接市场和带动农牧民的能力弱。
5、投入机制不健全,投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的矛盾一直是困扰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中小型加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依然突出。
6、地区发展不平衡。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的盟市,如呼市和通辽市,农畜产品加工的规模、水平、集约化程度等方面均处于自治区前列,工业基础薄弱的盟市,农畜产品加工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7、产业发展不平衡。从产业规模看,乳、肉、绒毛(皮革)、粮食四大产业支撑作用突出。其他产业规模相对偏小,蔬菜(瓜果)、马铃薯产业的占比分别只有2.9%和1.5% 。
(三)优势与潜力
农畜产品加工业是依托农牧业、沟通城乡、连接工农、带动农牧民、服务城市和乡村的朝阳产业,国家有多项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我区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特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采取新举措,不断开创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新局面。
1.资源优势。我区是农牧业大区,农牧业资源比较富集,全区耕地总面积1.07亿亩,人均耕地4.6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2倍,居全国第二位。草原面积13.2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2%,可利用草原面积10.2亿亩,居全国第一位。同时,土地相对于内地也比较宽裕,劳动力、水电价格相对较低。
2.原料生产优势。我区由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林区、垦区等多种经济类型构成,农畜产品十分丰富。我区的玉米、大豆、小麦、奶牛、肉牛、肉羊等优质特色农畜产品不仅品质优良,而且具有规模优势,已列入国家优势农畜产品区域布局。我区粮食总产居全国第十一位,人均粮食占有量居全国第三位;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全国五大牧区之首,牧业年度全区牲畜总头数连续6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牛奶、羊肉、绵羊毛、山羊绒、向日葵籽等农畜产品产量均保持全国第一位。每年可为国家提供200亿斤商品粮、150万吨肉类、500万吨牛奶,为农畜产品加工提供充足的原料。
3.加工企业基础优势。“十一五”期间,我区新上了一大批设备先进、加工规模大的项目,农畜产品加工能力稳步提高,逐步培育了一批知名度比较高、市场占有率比较大的龙头企业和驰名品牌,乳业、绒业、马铃薯加工业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牛奶、羊绒、肉牛、肉羊、玉米、小麦、水稻、高油大豆、马铃薯、番茄(红干椒)等10个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和拉动效应日益凸显。
4.政策优势。我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产业化全面推进阶段,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 国内外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国家支持内蒙古发展和强农惠农政策及自治区把推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政策,为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5.区位和市场优势。我区与蒙古、俄罗斯交界,甘、宁、晋、冀、黑、吉、辽等八省区,靠近京津唐等大市场,与环勃海经济圈相接,无论内销或出口,都具有很强的区位优势。同时,环渤海和东北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为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业扩大开放、借力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我区丰富优良的农牧业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为根本,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巩固提升乳、绒优势产业,适度扩张肉、粮油产业,积极培育马铃薯(蔬果)、饲草饲料、特种生物资源及沙等新兴特色产业。以加强政策保障,强化科技支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为切入点,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和精深加工水平,实现农畜产品加工业高端化、生态化、标准化、安全化,努力把农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富民兴区的非资源型战略支撑产业,加快促进我区由农牧业生产大区向农畜产品加工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
1.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延伸和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到2015年,努力培育5个年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主导产业,打造12个销售收入超300亿元的重点产业集群,建设100个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50万吨以上。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作物比重提高到76%。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保持在亿头只左右,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牲畜头数占牲畜总头数的比重达到75%,畜牧业占第一产业产值比重提高到50%以上。牛奶、羊绒、马铃薯加工继续保持国内领先,牛肉、羊肉、番茄、红干椒加工力争进入全国前列。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体系,把我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2、加工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巩固伊利、蒙牛、鄂尔多斯等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重点在肉、粮油、马铃薯、蔬菜(瓜果)、饲草饲料和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深加工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育新的领军企业。到2015年,农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5000亿元,增加值1500亿元,均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递增15%以上,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65%左右。打造2家年销售收入超4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和5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形成一大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驰名品牌。
3.带动农牧民增收再上一个大台阶。到2015年,带动全区70%的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农牧民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人均实现纯收入达到5000元,年均递增13%,占同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左右,农畜产品加工业成为带动农牧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
立足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工业开发区和园区为载体,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要抓手,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集聚,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重点打造初具规模的乳品精深加工、牛肉加工、羊肉加工、羊绒加工、玉米深加工、小麦加工、水稻加工、大豆深加工、马铃薯加工、番茄(红干椒)深加工10个产业集群,解决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积极培育皮革(皮毛)、饲草饲料和特种生物资源及沙3个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
(一)乳产业
1.发展目标
(1)基地建设
2015年全区奶牛存栏达300万头,牛奶产量达1100万吨,奶牛平均单产达5.5吨左右。全区5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奶牛比重达60%以上,其中1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奶牛比重达到30%以上。
(2)乳品加工
2015年全区乳品企业处理鲜奶10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剔除伊利、蒙牛区外分公司的销售收入)。乳品加工企业自建牧场生产的原料奶不低于加工规模的30%。
2.产业布局
依据资源状况、基础设施条件、龙头企业布局等实际情况,重点建设以下五大牛奶生产区域(包括66个旗县区):土默川平原区、河套平原农业区、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交错区、科尔沁草原和西辽河平原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岭西区。
支持乳品企业在国内有奶源优势的地区加大产能布局,采取企业自建、奶联社、托牛所、奶农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家庭牧场、企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大型生态牧场的建设,促进奶牛由分散饲养向集中规模饲养转变,夯实优质奶源基础。加强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奶牛良种水平。
加强对原奶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原奶市场交易公平,价格稳定。严厉打击乱收、散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哄抬奶价和压价等行为。积极建立和完善鲜奶质量第三方监测机构,化解质量纠纷。乳品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鲜奶收购标准,以质论价,定期公布鲜奶收购量和收购价格,及时兑现奶资。逐步建立生鲜乳收购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3.发展重点
加快乳品加工企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和集团化的步伐,加大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土大型乳品企业行业竞争优势,提升我区乳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发展高品质液体乳和婴幼儿乳粉生产,大力发展酸奶等低温产品和奶饮料等创新产品,积极开发功能性产品和特色乳制品,不但在液态奶的产品上有新创新,而且在固态奶的开发上有新突破,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依托五大奶源基地,培育乳品加工产业聚集带。重点打造呼和浩特市乳品加工产业集群。以伊利、蒙牛等企业为龙头,依托盛乐工业园区、金川开发区,建设构建奶牛繁育、养殖、生产及奶酪、高端液体乳和婴幼儿奶粉、功能性产品和特色乳制品为主的产业链,形成年加工牛奶500万吨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打造呼伦贝尔市乳品加工产业集群。依托雀巢公司、伊利集团在扎兰屯和牙克石的分厂、上海金丝猴乳业、上海阳光乳业等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雀巢公司无水奶油、咖啡伴侣项目、伊利乳业配方奶粉项目、金丝猴公司乳制品项目,形成年处理鲜奶150万吨、年生产无水奶油5000吨、咖啡伴侣5000吨的加工能力。
(二)肉产业
1.发展目标
2015年全区肉类总产量达到270万吨,年均递增3%,肉类总产量保持全国前列。肉类加工能力达到180万吨,肉类综合加工率达65%,肉类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达到750亿元,年均递增15.5%。
2.产业布局
以资源为依托,培育优势畜产品和优势产区,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加工集群。抓好种源基地建设,提升种畜质量,牧区要结合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草定畜,加强草原生态牧场建设,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实施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科学养殖,增加农区畜牧业比重,提高商品畜的出栏率和单产能力。
(1)羊肉产业
围绕大型肉羊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加强肉羊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肉羊良种繁育、模式化育肥体系,提高出栏率和个体产肉性能,满足加工企业生产的需要。
在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盟、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8个盟市的24个旗县区发展肉羊产业。形成以小肥羊、伊盛、蒙都、上海元盛、天津中敖集团公司为龙头,以呼伦贝尔羊为主导品种的东北肉羊带,以乌珠穆沁肥尾羊、苏尼特肉羊为主导品种的锡林郭勒草原肉羊带,以引进优质肉羊品种,利用杂交优势生产肥羔为基本模式的沿黄河两岸的肉羊生产带。
(2)牛肉产业
依托我区中东部地区草原资源优势和城市郊区奶牛业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盟、鄂尔多斯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7个盟市的18个旗县区发展肉牛产业基地。建立起两个优势生产区和一个潜在生产区。以科尔沁牛业公司、吉林浩月公司、利源肉牛公司、东方万旗为龙头,形成以通辽市和赤峰市农区、草原区、半农半牧区相结合的科尔沁肉牛生产区;以伊顺肉业、鑫泰生物制品公司为龙头企业,形成以锡林郭勒草原为基础,充分发挥草原畜牧业优势的中部草原肉牛生产区。通过利用快速发展的奶牛业带来的机遇,发展奶牛公犊及肉牛育肥,生产高档犊牛肉,形成以蒙伊萨公司为龙头的西部肉牛生产区。
(3)猪肉产业
以粮食主产区为发展重点,以粮食转化为依托,因势利导,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的生猪饲养基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以通辽金锣集团、雨润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为龙头,以通辽市、赤峰市为中心,重点发展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奈曼旗、科左中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兴安盟的扎赉特旗、赤峰市敖汉旗、宁城县、翁牛特旗的生猪养殖基地,建立东部猪肉产业带。以呼和浩特瑞天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乌兰察布市双汇集团为龙头,以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生猪养殖基地为基础,建立中部地区猪肉产业带。以临河市得利斯集团为龙头,以临河市、五原县为中心,建立西部地区猪肉产业带。
(4)禽肉产业
我区家禽发展的主要地区是处于西辽河平原的通辽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岭南地区、兴安盟的部分旗县,以及处于河套与土默川平原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近年来,家禽业已迅速发展成为农牧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兴产业。围绕塞飞亚、维尔肉鸡、羽标公司等龙头企业实际情况,优先发展具备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产区和产品。
3.发展重点
以牛羊肉加工为重点,整合现有肉类品牌资源,打造3-5个中国驰名商标和肉类企业“航母”。引入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按照国际肉类安全卫生标准,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肉类加工厂,创建草原绿色品牌,大幅度提高肉类加工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牛羊肉加工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发展各具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肉类加工产品,大力开发方便、安全的肉类食品,大力发展分割肉、保鲜肉,使肉类产品从单一品种向多品种、由初加工产品向精深加工产品、由大包装向小包装方向发展。努力开发禽畜内脏、肥膘及毛、骨、血的综合利用,发展生化制药。同时,进一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肉鸭、肉鸡、肉鹅等特色养殖加工。
重点打造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浩特市和巴彦淖尔市肉类加工产业集群。以金锣公司、科尔沁牛业、皓月公司、雨润公司、维尔肉鸡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依托扎鲁特旗、科左后旗、开鲁县工业园区、科尔沁工业园区,打造通辽市肉类加工产业集群。以伊盛肉业、小肥羊肉业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依托锡林郭勒经济开发区,打造锡林浩特市畜产品加工产业集。依托塞飞亚、福润、宏发等龙头企业,打造赤峰市肉制品加工产业集群。
(三)绒毛(皮革)产业
1.发展目标
到2015年,山羊绒产量达到8500吨左右,保持全国第一,绒毛(皮革)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50亿元,年均递增16%。创造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巩固国内行业第一的地位,提高羊绒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区域布局
(1)羊绒产业
白绒山羊业发展重点地区为内蒙古白绒山羊区(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乌珠穆沁白绒山羊区(锡林郭勒市)、罕山白绒山羊区(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三个区。
(2)细羊毛产业
优势产区集中在8个盟市的35个旗县,细毛产量占到全区产量的70%以上。由于羊毛加工已在我国江苏、浙江、山东地区形成规模,而我国羊毛产量缺口较大,因此我区不适宜再发展大的羊毛加工企业,可以为这些地区深加工配套进行粗加工;同时逐步健全流通体系,实现优势资源向强势经济的转变。主要分布在:东部细羊毛优势产区、中部细羊毛优势产区和西部细毛羊优势产区。
(3)皮革及其它产业
我区是我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皮张产量大,资源丰富,但是由于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流通市场,丰富的资源就以低廉的价格零散性地流出了区外,优势资源没有形成优势产业。根据我区各地牲畜饲养的特点,产业布局要遵循发挥区域优势与养殖特点、养殖规模相协调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形成皮革产业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3.发展重点
(1)羊绒产业
基地发展重点:以品种选育和改良为重点,改变绒山羊的饲养方式,基本稳定山羊数量,提高个体产绒量和羊绒质量。
龙头企业发展重点:以鄂尔多斯、鹿王、维信等知名品牌为核心,整合现有加工资源,提高羊绒产业的集中度。实施“走出去”战略,瞄准国际市场进行品牌经营,引入国际品牌设计理念,发展境外加工厂、销售企业和专卖店。重点支持鄂尔多斯在欧洲建立羊绒服装设计公司项目、ERDOS国际品牌宣传和企业形象工程建设、新的ERDOS国外专卖店扩建项目。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重点发展高支、轻薄、功能性羊绒精纺制品以及抗菌羊绒内衣和毛绒、丝绒等多种纤维混纺、交织产品,增加羊绒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点打造鄂尔多斯羊绒公司“1436”顶级品牌。引进国外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无毛绒的成纱和染色质量,降低原料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花色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整合资源,建立统一对外的企业联合会。
以鄂尔多斯羊绒集团、东达蒙古王集团等骨干企业为龙头,打造鄂尔多斯市羊绒产业集群,形成羊绒衫、羊绒围巾、羊绒服装、高档羊绒产品等各类服装3000万件(其中绒纺服装1000万件)的年生产能力。以春雪、双河等公司为龙头,打造巴彦淖尔市绒纺加工产业集群,形成高档羊绒衫800万件的生产能力。
(2)细羊毛产业
细羊毛产业的发展重点是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规模;加快良繁体系建设和细毛羊改良力度,提高细羊毛品质;培育和建设流通体系,提高原料价格;依托国内羊毛制品知名品牌,搞好配套联合,产品向精深加工和多样化方向发展,带动我区细羊毛产业发展。
(3)皮革及其它产业
把制革业作为内蒙古发展皮革皮毛产业的切入点,积极培育皮张皮毛绒、羽绒专业交易市场,培育和健全专业市场。立足于转化资源,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瞄准国际国内大企业进行招商引资,发展皮革绒毛产业。
(四)粮油产业
1.发展目标
到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油料播种面积12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50万吨,油料产量达到140万吨。粮油加工量1600吨,粮油综合加工率达到67%,粮油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400亿元,年均递增20%。
2.区域布局
(1)玉米产业
玉米加工重点区域是:继续完善通辽市玉米深加工产业群和呼和浩特市生物制药产业群。在巴彦淖尔市、赤峰市玉米主产区适度建设新的玉米加工基地。对于严重缺乏玉米和水资源的地区、重点环境保护地区,不再核准玉米深加工项目。
围绕玉米加工企业和乳、肉、绒、饲料基地布局,重点建设3大玉米生产基地(主要包括53个旗县区):一是以通辽市、赤峰市为中心的加工专用和饲用玉米生产基地,包括科尔沁区、科左中旗等27个旗县区(农场),该区域围绕梅花味精、中科天元、利牛生化、万顺达淀粉等加工企业种植加工专用玉米,以及为肉牛、肉羊、猪、鹅、鸭养殖种植饲用玉米、青贮、青饲料及粮饲兼用的玉米和高蛋白籽实玉米;二是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中心的饲用玉米生产基地,包括土左旗、土右旗等13个旗县区,该区域除围绕华蒙金河和华玉淀粉、石药集团、阜丰集团等玉米深加工企业种植加工专用高淀粉玉米外,大部分地区以伊利、蒙牛等乳品企业为依托,围绕奶牛养殖种植青贮、青饲料、粮饲兼用的玉米及高能量籽实玉米;三是以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为中心的饲用玉米生产基地,包括杭锦后旗、临河区、达拉特旗等13个旗县市,该区域主要围绕以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为中心的肉羊育肥、奶牛和绒山羊养殖种植青贮玉米和高蛋白籽实玉米。
(2)小麦产业
小麦加工重点区域是:①河套地区以富硒面粉、手延面为特色的雪花粉系列产品加工区,②呼伦贝尔市的高档强筋粉加工区③土默川平原的面包专用粉加工区。
围绕小麦加工龙头企业布局,重点建设东西两大优势区域,共计22个旗县。一是大兴安岭沿麓优质强筋、中强筋小麦优势区,包括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等12个(旗、县、市)。该区域被国家列入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规划区,主要开发强筋专用小麦,打造我区第二个小麦生产加工基地。二是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优质中筋小麦种植区,该区域主要为恒丰、呱呱叫、大公等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
(3)大豆产业
大豆加工主要规划在东部大豆产业带。扎兰屯淳江油脂公司的技改扩建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提升我区大豆的深加工水平,由过去的单一加工向多元化加工方向发展,产业链进一步延伸。
大豆基地建设:将列入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东部高油大豆带确定为我区大豆优势产区,即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的大豆优势产业带。
3.发展重点
(1)玉米产业
玉米深加工产业重点是发展氨基酸、调味品、葡萄糖、医药中间体、抗生素、维生素等玉米精深加工,打造玉米深加工产业集群。我区玉米4条深加工产业链结构调整的方向是:
(a)淀粉产业链:以通辽市万顺达淀粉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三星粮油公司等为骨干企业,由普通淀粉生产向用于造纸、纺织、建筑和化工等行业需要的高附加值的特种变性淀粉发展。
(b)发酵制品产业链:以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辽市鑫达粮油有限公司、内蒙古利牛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为骨干企业,重点开发替代进口的食品和医药行业需要的小品种氨基酸和其他新的发酵制品,不再新建或扩建柠檬酸、味精、赖氨酸、酒精等项目。
(c)医药产业链:以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药集团、升华拜客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为骨干企业,稳定发展玉米医药行业,由医药原料生产向医药产成品发展。
(d)燃料乙醇产业链:严格按照国家燃料乙醇“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对现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不再建设新的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并力争用甜高粱秸秆替代现有的玉米燃料乙醇项目。
(2)小麦产业
小麦加工业发展重点是以国家、自治区两级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以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河套牌和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大公牌、双福牌等品牌为载体进行资源整合和品牌整合,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小麦加工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引进技术,发展食品半成品和成品,开发冷冻面团、营养强化面粉、适用特殊人群的专用粉和小麦胚芽、麦芽油等高科技产品,延伸小麦加工产业链。
(3)大豆产业
引导大豆加工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造,引进资金和技术,提升加工能力,扩大加工领域,提高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向企业集团方向发展,全力打造大豆深加工产业集群,打造绿色和非转基因的知名品牌。结构调整的方向是支持企业开发大豆保健食品、保健饮品、大豆磷脂、异黄酮、功能蛋白、皂甙、低聚糖、食用纤维等功能性食品,与传统大豆食品加工企业共同利用好我区的大豆资源,振兴我区大豆产业。
(五)马铃薯产业
1.发展目标
优化马铃薯种薯、加工专用薯和鲜食薯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推进“三薯”协调发展,形成制种、种植、加工、流通协调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合理的产业结构、完善的产业链条,提升马铃薯产业层次和水平,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将内蒙古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马铃薯优质种薯、加工专用薯、鲜食薯生产基地和马铃薯加工基地、马铃薯加工产品和原料薯出口基地。
到2015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200万亩以上,总产鲜薯1600万吨左右。全区百万元以上加工企业加工鲜薯量达350万吨,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递增17.7%,区内优质脱毒种薯的普及率达到70%以上,优质种薯外销占南方种薯市场的50%以上。
2.区域布局
重点建设我区中西部阴山沿麓和东部大兴安岭沿麓共42个马铃薯优势旗县。其中:中部优势区主要布局在呼和浩特市的武川县、和林县、太仆寺旗等3个盟市的18个旗县;西部优势区主要布局在包头市的达茂旗、固阳县,伊金霍洛旗等两市的6个旗县;东部优势区主要布局在呼伦贝尔市的阿荣旗、扎兰屯市、喀喇沁旗等3个盟市的18个旗县。
3.发展重点
在不断扩大现有加工企业生产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引进一批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马铃薯加工企业,迅速扩张加工能力,开发多元化产品,提高我区马铃薯的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重点发展马铃薯精淀粉、颗粒粉、变性淀粉、全粉及薯条、薯片、薯蛋白、缮食纤维和膨化食品,开发马铃薯方便菜肴,提高附加值,并逐步延伸加工链条,向变性淀粉或淀粉衍生物以及有机化工产品等深加工领域拓展,把我区马铃薯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我区中西部地区以奈伦、富广、海德、华欧、科鑫源、龙的等加工企业,民丰、正丰、希森等种薯生产企业为龙头,形成辐射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南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中西部马铃薯产业集群。
我区东部地区以嵩天薯业、鹤声薯业等骨干企业为龙头,重点打造呼伦贝尔市马铃薯加工产业集群,形成年加工马铃薯40多万吨的生产能力。
(六)蔬菜、瓜果产业
1.发展目标
(1)基地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区蔬菜、瓜果种植面积达到802万亩,总产量达到1960万吨。
(2)加工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蔬菜瓜果加工量分别达到430万吨和220万吨。销售收入分别达到 40亿元和100亿元,甜菜加工继续保持在160万吨。加工转化率保持在20%以上。
2.区域布局
(1)番茄生产加工区
主要分布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杭锦后旗、磴口县、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以及通辽市的科尔沁区。现有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泰顺兴业食品有限公司、中基番茄制品公司、中粮番茄有限公司、屯河河套有限责任公司和泰尔诺食品有限公司、大罗素公司等42家。成为番茄种植、加工、出口重要集聚区,占有国际市场一定份额。
(2)脱水蔬菜生产加工区
主要分布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杭锦后旗,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托克托县以及兴安盟突泉县。规模以上脱水蔬菜加工企业达到30家。已经形成蔬菜种植、脱水蔬菜加工、外销产业链。
(3)红干椒生产加工区
主要分布在通辽市开鲁县及周边旗县,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种植的辣椒已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已有道德恒通椒业、通辽开发区大地红椒业、吉鲁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已形成以红干椒、鲜椒为主的产业,现有规模以上加工企业9家。
(4)西、甜瓜生产区
主要分布在巴彦淖尔市的临河区、杭锦后旗、磴口县、五原县,阿拉善盟的阿左旗、额济纳旗,赤峰市的松山区、翁牛特旗,锡林郭勒盟的正镶白旗。这些地区气候适宜生产优质瓜果,且交通便利,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5)苹果梨生产区
主要分布在巴彦淖尔市的杭锦后旗、临河区、磴口县。该区域是我区苹果梨生产的主产区,产品质量好,生产的苹果梨被南方人称之为“蒙古丑梨”,临河区有“苹果梨之乡”称号,具有品牌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6)小杂果生产区
主要分布在阴山沿线、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该区域生产的小杂果品质优,有被内地人叫做“蒙古野果”的金红苹果。土左旗的李子、大扁杏,呼和浩特市的海棠果,这些产品在区外有较好的市场信誉。
(7)葡萄生产加工区
主要分布在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阿拉善盟阿左旗,包头市的九原区、土右旗,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等沿黄河两岸地区。该区域气温高、温差大,非常适宜葡萄种植,且生产的葡萄品质好,现已有中外合作的内蒙古汉森葡萄酒厂、内蒙古维信葡萄酒厂、金沙苑葡萄酒公司和佳奇果品公司等加工企业和储销企业。
(8)鲜食玉米生产区
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周边旗县区及通辽市玉米主产区,目前已形成近八百万穗的生产能力,有望继河北万全和山西忻州之后的第三大鲜食玉米生产加工区。
(9)籽瓜生产区
主要分布在巴彦淖尔市和鄂尔多斯市沿河区域,以及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西部区以生产黑瓜籽为主,东部区以生产白瓜籽为主。
3.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番茄生产加工、脱水蔬菜生产加工、红干椒生产加工、葡萄生产加工等产业。完善流通体系,积极引进一批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企业,开发多元化的加工产品,提高果蔬产品的转化率和附加值。
(1)番茄生产加工
重点围绕新疆屯河、中基等龙头企业,打造巴彦淖尔市番茄加工产业集群。除加工番茄汁、番茄调味品外,积极承接番茄红素、番茄食品小包装等精深加工产品项目,提高番茄制品附加值。
(2)脱水蔬菜生产加工
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努力打造产业集群,促进脱水蔬菜加工业更好更快发展。
(3)红干椒生产加工
重点向红干椒色素、化妆品发展,延长产业发展链条。重点打造通辽市红干椒产业集群,形成色素3000吨、调味制品 10万吨的年加工能力。
(4)葡萄生产加工
重点在乌海市等适宜葡萄种植的地区,依托内蒙古汉森酒业等加工企业和储销企业,坚持酿造葡萄酒和鲜食葡萄并重,建成国内外知名的优质葡萄种植、加工基地。
(七)饲料饲草产业
1.发展目标
加大人工草地建设和青贮开发力度,加大反刍饲料和特色饲料研发力度,增加饲草饲料总量,使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逐步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的格局。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90亿元,增加值80亿元。饲料产量达到400万吨。青贮饲料种植面积达到1200万亩,加工贮量3500万吨。天然草场打贮草量达到800万吨,人工草场年产优质青干草800万吨。加工转化农作物秸杆2300万吨。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42万亩,年生产优质牧草种子1.26万吨。饲草料加工企业布局合理,产品质量提高,饲草饲料有效供给持续增加,能基本满足我区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2.区域布局
(1)天然草产品产业带
该区域包括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等东部盟市适宜提供天然草产品的牧业旗县。到规划期末,天然草原禁牧休牧增草350万吨,打贮草800万吨。天然草产品打造两个名牌产品(羊草产品和柠条产品),形成呼伦贝尔市、锡盟羊草二大优势产区,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西南部、鄂尔多斯市柠条三大优势产区。羊草商品草产品达100万吨,柠条产品达100万吨。并围绕羊草优势产区在呼论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培育扶持2—4个加工龙头企业;围绕柠条优势产区在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培育扶持3—6个柠条加工龙头企业。力争使天然草原绿色草产品品牌打入国内国际市场。
(2)人工草产品及青贮饲料产业带
人工种草主要分布在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和部分牧区。禾本科牧草主要分布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的牧区旗县,豆科牧草主要分布在半农半牧区,农区和牧区有小面积种植;青贮饲料主要集中在奶牛养殖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种植面积较大,牧区种植面积也在不断扩大。青贮饲料是解决饲草料不足的主要途径。
(3)牧草种子生产核心区
根据我区的自然条件、植被分布特点和牧草种子生产现状,拟建3个牧草种子生产核心区,一是科尔沁豆科牧草种子核心区;二是黄河流域豆科牧草种子生产核心区;三是禾本科牧草种子生产核心区。到2015年,建成三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牧草种子生产核心区,总规模达42万亩,实现年产优质牧草种子1.26万吨,产值1.3亿元。牧草种子加工率和商品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
(4)饲料加工核心区
我区饲料工业布局分为奶牛饲料加工区、肉牛饲料加工区、肉羊饲料加工区、生猪饲料加工区、家禽饲料加工区五大区域。在发展方向上,以牛羊等反刍家畜专用饲料为主,兼顾其它畜种和禽类饲料的研发和生产;在发展重点上,以饲草精细加工、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为主,适度发展添加剂。
继续培育、扶持国家和自治区级饲料加工企业,使其做大做强,创造名牌产品;对现有的小型饲料加工企业进行整合,逐步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确保能量饲料和蛋白饲料基本实现自给。
3.发展重点
根据以上资源特点、产品分布情况以及龙头企业的布局,近期内重点开发以下产品:
(1)苜蓿草颗粒和加密草捆
在规划期内力争实现6—7个50万亩苜蓿大旗县,每个旗县可实现年产苜蓿15万吨以上,带动全区苜蓿产业化基地的快速发展。按照基地的布局,依托优势企业,扶优扶强,加大草产品加工力度。到规划期末,全区苜蓿总产量可达到100万吨,重点加工苜蓿草颗粒和加密草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内蒙古苜蓿名牌产品。
(2)羊草、猫尾草加密草捆产品
到规划期末,力争使商品草产量达到100万吨,创造内蒙古独有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羊草草产品,成为国内和亚洲邻国的知名品牌。根据基地分布情况,培育扶持有竞争力的企业,使其做大做强。在羊草、猫尾草等禾本科牧草加工方面,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加工深度,重点生产高温消毒加密草捆产品,满足周边国家的需求。
(3)反刍料
围绕通辽市、河套、土默川高能玉米主产区,加大反刍家畜饲料开发力度。力争在规划期末,打造2个反刍饲料名牌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培育扶持优势龙头企业,使其做大做强,争创名优产品。根据我区畜牧业的发展方向,在反刍饲料开发方面,要以奶牛、肉牛、肉羊饲料为主。充分发挥我区在反刍动物营养研究方面的领先优势,逐步开拓反刍饲料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形成我区特色反刍饲料品牌,占据国内市场。
(八)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
1.发展目标
(1)龙头企业发展目标
到2015年,特种生物资源及沙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90亿元,增加值210亿元。
(2)基地建设目标
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要求,发展特种生物资源沙产业基地生产。到2015年,特种种植基地种植面积达到6204万亩,食用菌生产分别达到晚稻特种养殖基地建设目标达到8100万单位;特种动物饲养量达到92.90万头 (只)。农牧业产业化生产基地所提供的原料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龙头企业生产的需要。
2.产业布局
(1)林沙产业发展区
林沙产业主要以沙棘、沙柳、山杏、枸杞、苁蓉、锁阳等生产加工为主。主要布局在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及巴彦淖尔市等地区。重点龙头企业有内蒙古宇航人集团公司、王致和鄂尔多斯市天骄食品公司、鄂尔多斯市宏业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康健食品有限公司和阿拉善苁蓉集团有限公司等。结合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基地建设力度,继续在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加工上寻求较大突破,提高资源利用率,使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到2015年,林沙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18.4亿元;增加值为68.2亿元。
(2)制药产业发展区
制药产业主要包括甘草、麻黄、枸杞、黄芪、苦豆子、桔梗、北沙参及其它中蒙药材的生产加工企业和部分生物制药企业。主要布局在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等地区,重点龙头企业有赤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天奇制药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正仁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托县顺字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晨鹤枸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发展甘草、苦豆子、黄芪、苁蓉、锁阳等中蒙药材精深加工,开发功能性保健产品,发展壮大中蒙药产业。
到2015年,制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73.3亿元;增加值为153.9亿元。
(3)一村一品新兴特色产业区
桑蚕、万寿菊、笤帚苗等新兴特色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同时食用菌、螺旋藻产业发展迅速。优势产区在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主要龙头企业有赤峰银龙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赤阳春蚕业有限公司、通辽市塞外菌业有限公司等。积极发展壮大桑蚕、万寿菊、笤帚苗、食用菌、螺旋藻等带动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新兴特色产业,尽快做大产业规模,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4)特种养殖加工区
特种养殖产业主要包括鹿、狐、貉子、貂、獭兔、山禽等的养殖加工。其产品鹿茸、皮毛等具有较广阔的市场空间。优势产区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和满洲里市。初具规模的龙头企业主要有内蒙古大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巴林左旗健元鹿业集团、巴林左旗林源鹿业集团等。
到2015年,特种养殖实现销售收入为11.41亿元;增加值为3.44亿元。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十二五”时期我区六大主导产业共投资2000亿元,期内完成投资1300亿元,各级政府扶持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引进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分别达到50亿元、100亿元、700亿元和450亿元,形成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有力支撑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
1.各级政府要整合财政支农专项、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各类支农资金,集中倾斜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
营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聚集效应。
2.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农牧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贴息、担保、补助、奖励等形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基地农牧民的扶持力度。重点投向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无规定疫病区、出口农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每年开展农村牧区种养大户、用工大户考核评比活动,对业绩突出、带动力强的大户给予资金奖励或以奖代补;支持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对各类合作组织、个体运销大户、涉农涉牧经纪人和专业协会以及科技、信息、购销、储运等环节的中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建立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风险金;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给予贷款贴息。
3.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纳入扶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
4.自治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等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建设和重点行业投资引导;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加强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
5.积极争取农产品初加工惠民工程项目。农业部即将启动农产品初加工惠民工程,采取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配套、农户自筹剩余部分,通过以奖代补或建后补助的方式加以投资引导,加快产地初加工重点环节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实现农产品减损增值,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工程一期计划在我区东部玉米产区,针对玉米烘干和储藏环节,进行小型粮食烘干机、积木式和钢网式玉米储藏仓的建设;在我区马铃薯产区,针对马铃薯窖藏环节,进行标准化农户贮藏窖建设。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争取工程项目,做好惠民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水产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治区新建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的政策,对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新办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供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销售、技术、信息、融资等中介服务项目,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切实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的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新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政策。对于我区承接的国家鼓励类非资源产业转移项目,经审批如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有偿代理服务,所有行业协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
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实行加速折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龙头企业开办非独立核算的连锁销售网点并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可由总部按规定向其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其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对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后自行改造的废弃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在继续防范金融风险,保证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工作。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放。各级金融机构要将符合授信条件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列为优先支持对象,增加授信总量。农村牧区信用合作社资金向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倾斜,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牧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参与产业化基地建设,并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层信用社可以吸收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和龙头企业入股,为产业化经营提供贷款服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做好粮棉油贷款供应的同时,将业务范围向农牧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重点支持各类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银行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规模和资金,优先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组织。其他商业银行要依据龙头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要充分运用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扩大农畜产品出口。对需要外汇贷款的龙头企业,外汇指定银行要积极给予支持。
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在承接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例。
2.允许龙头企业按照国家金融政策进行民间融资,盘活民间资本,融资收益由投融资双方合同约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面向市场直接融资,争取更多龙头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对上市公司通过配股、投资入股、控股、兼并中小企业等方式扩张资本、壮大规模予以支持。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牧户之间有偿担保的可行途径,解决龙头企业、农牧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3.积极筹建农牧业保险机构,通过开办农牧业保险,扩大农牧业补贴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品种等保护性措施,提高农牧业抗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能力,尽可能降低农牧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积极为龙头企业的农畜产品提供信用保障,促进龙头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并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途径为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保险机构要加强县以下服务网点建设,积极探索与龙头企业、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合作发展农业保险。
(四)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下放项目行政审批权限。凡是国家限制以外的非资源型产业项目,除国家明确不允许下放审批权限外,其它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的一律下放到盟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属于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的项目环评,在园区规划环评下简化审批手续,优先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投资审批代办服务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采取“一站式”服务,进行重点挂牌保护。
2.对引进国际、国内驰名加工企业和区内外其他工商资本或民间资金进入产业化经营,且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在地政府可投入一定的资本金,实行先股后退,先借后还的办法,促其发展。
(五)完善用地用电用水等资源配置倾斜扶持政策
1.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对龙头企业经营所需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其征用土地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或者免除。
2.农牧民或合作组织经统一规划,兴办规模养殖小区,占用集体荒地的,无偿使用土地;占用耕地建筑饲养场或加工厂的,属非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壤耕作层未被破坏或易于恢复的,视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
3.在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在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的前提下,可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的形式,集中连片经营农村土地,建设规模化原料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因经营需要,租赁、承包“四荒”资源和集体耕地,租赁、承包合同必须由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直接签订,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全部留给农牧民,防止土地“农转非”及其他与民争利行为的发生。
4.非资源型产业项目用地,自治区和各盟市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可适当倾斜。属于工业生产和仓储用地的,出让价格可按自治区工业用地有关优惠政策标准执行。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可采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供地,也可根据企业实际使用土地年限确定适当(不超过50年)的出让年期,租金和出让金按有关规定从优执行。
5.优先保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用电和新建项目用电,对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政策,对种植基地、养殖小区(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6.鼓励我区已建成投产但不能满发满送的火电机组和相对集中的风电场,采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自治区达到规模化标准的优势特色产业及承接落地的重点加工项目联合重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实行电力多边交易或电力大用户直购政策。电力部门要从“十二五”电力改造资金中安排足够的资金,对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园区电力设施进行超前建设、超前配套。
7.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生产用水,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落实供水保障措施。
8.加大资源配置政策实施力度,重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投资40亿元以上、技术含量高的深加工转移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配置煤炭资源。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实绩突出的盟市选择井田进行煤炭资源拍卖,以筹集资金加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产业整体转移进入园区的项目,可参照(试行)一个法人实体配置煤炭资源。允许有深加工产品的高载能企业建设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原材料生产项目。鼓励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参与我区煤炭资源整合。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口资源深加工园区。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加强目标考核。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年度实绩考评奖惩挂钩。
3.明确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4.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手段,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健全龙头企业服务体系,在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品牌创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和跟踪落实,加大支持力度,为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农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分析,及时把握产业运行态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引导、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