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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打“四非”专项督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明电〔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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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6 14:53:47  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41
核心提示: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于7月-12月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了切实掌握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反“四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给下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解决突出问题奠定基础,省局将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督查,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面对面征求意见工作。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于7月-12月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了切实掌握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反“四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给下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解决突出问题奠定基础,省局将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督查,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面对面征求意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时间:8月6日-8月16日

  2、地点:各市州

  本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督查工作由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牵头组织实施;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由省局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从省局各处室抽调处级以上干部,由省局领导带队,分为7个工作组,每组3人,赴各市州开展工作。具体督查及征求意见分组安排及行程时间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1、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一是 对省局作风建设的总体评价;二是省局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三是对省局加强作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活动,挖掘推荐本单位或本地区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见附件4)。

  2、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督查主要督查以下内容:一是各市州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二是各市州打击保健食品 “四非”案件查处情况;三是现场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散地或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监管情况;四是收集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方式

  1、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采取座谈会方式进行,分2个座谈会,一是长沙、株洲、湘潭、邵阳、益阳、娄底、永州、怀化、湘西州、张家界分别召开由本系统不同层面的干部职工参加的座谈会;二是常德、岳阳、衡阳、郴州分别召开由辖区内“四品一械”企业、医疗机构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2种座谈会均不得少于10名代表参加,现场发放《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现场回收。

  2、打“四非”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包括: 听取市州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查阅打击保健食品“四非”文件和相关查处案卷资料;实地督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散地或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监管情况(每个市州另抽查1个县区,现场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散地或批发市场各1家、经营企业2家,对辖区内没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增加1家经营企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任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是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统筹组织好专项督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到业务监管和教育实践活动“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专项督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在2周内全部完成。

  2、细化方案,广泛动员。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动员参与,特别要精心设计征求意见活动内容,确保原汁原味反馈基层意见。各督查组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填写附件3和督查情况总结,在督查结束后报送省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综合协调组,省局将本次督查结果纳入2013年度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工作综合评比考核。

  3、厉行节约,注意形象。本次专项督查和征求意见工作过程中,接待一切从简。市州局陪同人员均不得超过2人,一律不得安排入住3星级以上酒店,不住套间,带队局领导可安排单间,随行人员安排标间。市(州)局有机关食堂的,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单位安排餐饮标准控制在每桌300元以内,不上酒水和香烟。凡搞超标准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打“四非”专项督查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安排表

  2、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3、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督查情况表

  4、“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情况一览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附件1
  打“四非”专项督查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分组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组   员
  督查地点
  时间安排
  第一组
  刘湘凌
  唐 毅、李 祁(13907316479)
  株洲、岳阳
 
  第二组
  李赤群
  侯茂虎、罗元旭(13973184278)
  湘潭、娄底
 
  第三组
  饶 健
  李 波、张一青(13808474585)
  怀化、常德
 
  第四组
  梁毅恒
  彭旭明、刘 懿(13786188207)
  长沙、衡阳
 
  第五组
  钟传平
  杜玉东、任国钦(13055165999)
  永州、郴州
 
  第六组
  吴公平
  杨文伟、周 杰(13687352318)
  邵阳、益阳
 
  第七组
  欧阳小蓉
  蒋小平、李铁祥(13908480833)
  湘西州、张家界
 

  注:各组第二名组员为各小组联络员并负责各组征求意见、督查情况文字材料。
  附件2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风建设的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可另附页)
 
  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作风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可另附页)
 

  注:填写总体评价时,请在相应空格内划“√”。填写意见建议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此表现场收回。
   
  
  
附件3
  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督查情况表
  
基本指标
  评估内容
  评分指标
  完成情况
  备注
  打击“四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本地工作实际开展保打击“四非”专项行动,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有现场监督检查文书和专项总结
  制定年度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打击“四非”领导机构
   
  对省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进行全覆盖检查
   
  现场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查表格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各级媒体宣传报导情况
   
  日常监管情况
  按照工作职责,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含县区局组织检查的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组织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市对监管重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00家。
  生产企业监督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经营企业监督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监督抽验
  按照打击“四非”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完成上级的督抽验任务和本级的监督抽验计划(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抽验不得少于10批次),对抽验不合格产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监督抽验程序规范
   
  监督抽验任务完成率
   
  依法查处监督抽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档案可查
   
  执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案件查处
  专项行动期间,每个市州局查处案件不少于4起,每个县区局查处案件不少于2起;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处理及时有回复。
  专项行动期间(5月15日起),每个市州局、县区局保健食品立案查处完成情况
   
  查处货值200万以上案件数(附案情简介)
   
  依法查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档案可查
   
  执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上级交办工作处理及时有回复
   
   
  
  附件4
  “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签章:
  

  编号
  材料名称
  大概内容
     
     
     
     
     
     
     
     
     
     

  
  注:请各市州局于8月16日前将该表报省局办公室,传真:0731-88633333,具体推荐材料9月10日前报送。
 地区: 湖南
 标签: 检查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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