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6月13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映天学校发生了一起386名学生因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为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为秋季开学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校园环境,现提出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务必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暑假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认真排查每所学校食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可能影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硬件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该整改的,现场制作整改通知书;该处罚的,坚决依法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认真自查,狠抓整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学校校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利用暑假期间,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认真查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整改,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要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并由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追究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整改不力的责任。
三、组织培训,提高素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计划地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从而树立其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其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辖区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将在秋季开学前后对全省部分地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包括各地联合检查、学校食堂整改以及教育培训等)监督情况进行督查。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