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政府出台文件,成立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精神,7月上旬,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长胡达古拉为组长、副市长贺海东为副组长,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审议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审议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协调解决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