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关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海关联盟实施认证新规的警示通告(2013年4号)

质检总局关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海关联盟实施认证新规的警示通告(2013年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6-28 08:39:56  来源: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1430
核心提示:近期,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海关联盟规定,从2013年2月15日起,以上三国将终止颁发包括俄罗斯GOST-R证书在内的各自独立的认证证书,改为由三国海关联盟强制签发CU-TR证书。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2013年4号
发布日期 2013-04-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sciq.gov.cn/z/2013/04/4/00100814240/00100814240.html

  近期,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海关联盟规定,从2013年2月15日起,以上三国将终止颁发包括俄罗斯GOST-R证书在内的各自独立的认证证书,改为由三国海关联盟强制签发CU-TR证书。

  海关联盟文件规定,2011年9月2日前取得的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2011年9月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取得的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3月15日;2013年2月15日起,进入三国相关产品必须申请海关同盟认证,届时三国将终止颁发原有各自独立的认证证书;从2013年02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为缓冲期,此期间内认证机构将停止颁发任何证书,完成向海关联盟认证的转换工作;海关联盟委员会于2010年07月18日第319号决议,批准了纳入联盟统一注册的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纳入该注册体系下的认证机构可以办理海关联盟认证证书。

  为维护我国向以上三国出口企业的利益,质检总局提醒出口企业、贸易商以及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措施,及早采取应对,规避因认证变化带来的风险及不必要的贸易损失。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附件: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清单和生效日期.doc

  质检总局

  2013年4月1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认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9)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