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0 10:05:05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27
核心提示:为切实保障我市清真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的通知》,内食安办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重点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专门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志牌等进行监督检查。

  为切实保障我市清真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的通知》,内食安办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重点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专门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志牌等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民族工作部门、农业部门、商务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等7个单位组成3个小组联合执法,利用一周的时间深入全市10个区旗县,深挖严查清真食品非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场所,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确保清真食品“清真”和质量安全,保障各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7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