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函》(黑政法函〔2013〕77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在充分考虑我省食品地方性特色和地域性特点的基础上,将需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材料,于6月17日前报省卫生厅食品处,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统一论证,确定立项内容后,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赵琪
联系电话:0451-85985926
电子信箱:wstspaq@163.com
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征求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函.pdf》(黑政法函〔2013〕7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