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广西食品安全10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地沟油

广西食品安全10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地沟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4 03:31:37  来源:中国调味品协会  浏览次数:904
核心提示: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实施,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旅游餐饮食品安全、生猪私屠滥宰及肉品质量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

  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实施,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旅游餐饮食品安全、生猪私屠滥宰及肉品质量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这10大食品安全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结束。

  食品添加剂

  整治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儿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米粉、糕点、辣椒及其制品、饮料、自制火锅底料等。

  整治重点单位 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

  整治重点区域 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

  农药残留

  整治重点产品 蔬菜、水果及茶叶:蔬菜以白菜类、绿叶类、豆类为主,突出豇豆、菜心、普通白菜等;

  柑橘、葡萄、荔枝、龙眼、香蕉、芒果等水果;茶叶。

  整治重点农药 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特丁硫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

  整治重点区域 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县和农药使用大县及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

  地沟油

  整治重点单位 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

  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

  整治重点区域 城市(镇)、食街等餐饮业集中地、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集散地。

  以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企业的监管,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私宰肉

  整治重点产品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

  保健品

  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4个功能类别保健食品的原辅料监管,加大对胶囊剂保健食品生产用辅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整治利用免费体检、讲座、网上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行为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其他

  还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熟食卤味、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07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