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工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经信办农加〔2013〕73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工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经信办农加〔2013〕7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5-14 10:51:06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114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3〕136号),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印发《四川省食品工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经信办农加〔2013〕73号
发布日期 2013-05-07 生效日期 2013-05-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cjm.gov.cn:8080/gov/page/show.jsp?class=%B7%A8%B9%E6%B9%AB%CE%C4_%C5%A9%C6%B7%BC%D3%B9%A4&N_ID=35&t=0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3〕136号),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四川省食品工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四川省食品工业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加强食品工业行业管理,进一步明确食品工业发展须以安全为先的首要任务,督促企业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就2013年全省食品工业安全重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继续深入实施《四川省十二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跟踪了解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围绕培育食品饮料万亿产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2013年培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未来5年工作方案。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规范企业新上项目和新增产品准入审核,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食品饮料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产业政策准入指导和服务,落实浓缩果蔬汁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促进加工能力与原料保障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鼓励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自检设备和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技改资金对我省企业食品货架期延长技术、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和工艺流程标准化技术运用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四)出台川菜调味品标准。指导和推动产、学、研、用共同合作,加快《豆瓣产业清洁卫生生产标准及现代化改造》课题研究,年内出台5项行业技术标准,力争《四川郫县豆瓣红油型产品地方标准》通过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审查。

  二、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深入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2013年四川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在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和运行诚信管理体系。加快体系评价工作,力争完成50家企业通过诚信评价。

  (六)完善诚信工作制度。统筹管理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建设省级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失信企业公告工作,稳妥实施黑名单制度。

  (七)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千人次省内食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人员CMS培训工作。推荐省内专业人员参加工信部师资力量培训,充实我省技术服务和评价人员队伍。

  三、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八)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加全省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行动,切实履行经信系统工作职责,在白酒、农药生产管理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九)强化日常管理。重点加强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食盐和白酒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在服务企业的同时督促落实生产管理制度。逢重大节庆假日,提前部署安全生产,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保障社会稳定。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十)开展宣教活动。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全省经信系统主场日活动,向食品工业企业赠送一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适时分片区举办诚信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好的企业做法,促进经验共享。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加强互联网涉及食品安全信息内容管理,仿制传播不实信息和虚假炒作。

 地区: 四川 
 标签: 食品工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69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