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暂停活禽交易的各城区,要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暂停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杭政函〔2013〕54号)精神,切实做好关闭后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花鸟市场禽鸟交易区的清扫、消毒和封闭管理工作;对家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加强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及时进行防疫消毒,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要加强巡查,严禁在城区市场外经营活禽,加大打击违规交易活动的力度。
二、各区、县(市)及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要求,加快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的疫病监测工作,尽早摸清动物及其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病原情况;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完善相关预案,落实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疫情研判,狠抓措施落实,加强应急值守和节假日值班。
三、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主办者严格执行每日消毒制度;要尽快摸清区域范围内农贸市场和活禽交易市场数量分布、活禽日交易量和滞留数量等基本情况。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法配合各级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查;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和医务人员培训。
五、杭州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协调小组要切实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