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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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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09 08:39:18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89
核心提示:《南宁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anning.gov.cn/n722103/n722150/n722871/n723413/12831304.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南宁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6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妥善解决未经处理的餐厨废弃物流向,提高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监管机制,实现餐厨废弃物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确保全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达75%,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区域覆盖率达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0%。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市长

  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秘书长

  成员: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一名主要领导,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具体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等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四、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严厉打击生产、使用、销售、购买“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治“地沟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以使用和生产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强对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检查实际使用食用油与采购数量是否相符;采购不合格食用油的处理记录;是否有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以及使用“地沟油”生产食品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农村地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全市食用油销售市场进行清查整顿。重点检查食用油经营户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记录。发现有不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行为。

  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安排:2011年11月开始专项行动,2015年国家考核后结束。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二)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规范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实行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时间安排:2012年6月完成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专项行动,2015年国家考核后结束。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法制办、市教育局

  (三)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承诺书,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00吨,餐厨废弃物产生指标按0.80吨/万人计,处理工艺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厂址选择在南宁市石西有机复合肥料厂空地内,用地约40亩,总投资估算为1.2亿元。做好厌氧发酵前的预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过程的监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环境质量监控、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建立项目运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采用BOT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实施项目建设,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的发展。

  时间安排: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并投产使用,2015年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县(区)长负责制。城市是餐厨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城市周边是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的主要集散地。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县(区)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四)建立健全监管和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1.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引导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六、工作经费

  由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单独编制详细经费预算报市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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