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粮食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2〕2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内粮发〔2012〕75号和83号文件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秋粮收购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及居民米面油安全消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储粮安全及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受生产作业条件和气候因素影响,粮食企业在冬春季节易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区、各单位对此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保证秋粮收购安全。收购企业要事先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要维持好现场秩序,加强疏导,尽量避免人流、物流交叉,减少人员、车辆滞留时间。
(二)保证设施设备安全。要在前期“危仓老库”排查和专项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严禁使用已报废或待报废仓房储存粮食,严禁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装粮。
(三)保证用火用电安全。要严格粮食收购作业现场和储粮区的火源管理,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的企业,要按规定预留消防通道,备足消防器材,做好各项消防准备。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国粮办展〔2012〕48号)要求,切实做好粉尘防爆工作。要加大电力线路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四)保证危险作业安全。熏蒸、烘干、进入筒仓、高空等危险作业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磷化氢熏蒸作业管理的通知》(国粮展〔2011〕204号)要求规范熏蒸作业,加强药品药剂管理。要严格执行烘干作业、筒仓进人作业、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储粮安全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进一步发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精神,加强仓储管理,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一)及时做好收购粮食的整理入仓工作。今年秋粮水分总体偏高,部分地区收购粮食的杂质、不完善粒也超过规定标准。粮食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做好收购粮食的降水清杂工作。要把好粮食入仓质量关,严格执行分类储存制度,为库存粮食的安全储存奠定基础。
(二)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粮食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健全管理账表账卡,科学选择储藏技术,规范日常仓储管理,加强库存粮情监测,及时处置储粮安全隐患。要合理利用冬季气温低的有利条件,科学组织通风降温作业,为来年储粮安全创造条件。
(三)按规定报告储粮安全事故。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油仓储管理的行业指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储粮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杜绝储粮安全事故的瞒报、迟报、谎报。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
“两节”期间是米面油采购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两节”期间的消费特点,周密部署今冬明春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粮油供应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粮油食品。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作用,利用专业技术优势,积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节日期间成品粮油的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工作,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销售粮油的扦样检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的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居民粮油消费信心,把健康、放心的粮油送进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