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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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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05 11:23:31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295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2〕95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发电〔2012〕5号)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发布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工商总局
工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明电〔2012〕13号
发布日期 2012-12-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2〕95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发电〔2012〕5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两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全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督查,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二、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发电〔2012〕5号)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治理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一是要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以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二是要加大食品市场检查巡查工作力度。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退市食品的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下架食品再次进入食品市场。三是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要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切实规范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四是要切实做好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对重大敏感信息,要做好发布前和发布后的应对预案,严格管理。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处置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防患于未然。五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其他环节的食品违法问题,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依法、按规定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六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要以“两节”为契机,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自我防范以及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及时按规定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食品消费氛围。要动员消费者协会等各方社会力量参与“两节”食品安全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请各地于2013年2月6日前、2月17日前分两次分别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及统计表书面报送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2013年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对“傍名牌”、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烟酒、家电、日用品等重点商品整治检查力度,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把“两节”市场监管与“双打”行动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生活用品等领域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是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景区景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依法严厉查处出售、收购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相关制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直销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严格自律。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防传销组织死灰复燃;认真总结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以“两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为契机,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四是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种类作为整治重点,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五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强化12315数据分析利用,依法按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文件进行审查,对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二是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与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相结合,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三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监管巡查工作水平,合理安排巡查力量,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大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

  五、认真做好优抚慰问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和认真做好优抚慰问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干部职工中去,亲自慰问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及困难干部职工,送去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主要精力和有限财力用于加强市场监管上,以廉洁保平安、以勤政促发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各种奢侈消费和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进一步营造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检查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要把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靠前指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节日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抓住本地区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的地区、场所和环节,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检查和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两节”市场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要以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层层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节日值班,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信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紧急情况应对的准备工作。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并能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3年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doc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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