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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允许硬脂酰乳酸钠用于发酵冷冻米面制品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1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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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2-17 02:15:29  来源:无锡市卫生局  浏览次数:3568
核心提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部分食品添加剂在冷冻米面制品中使用范围的咨询函》(中食学字〔2010〕第6号)收悉。经研究,卫生部监督局现发布关于允许硬脂酰乳酸钠用于发酵冷冻米面制品的复函。
发布单位
卫生部监督局
卫生部监督局
发布文号 卫监督食便函〔2010〕61号
发布日期 2010-03-03 生效日期 2010-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sj.wuxi.gov.cn/BA20/B/02/5643575.shtml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你会《关于部分食品添加剂在冷冻米面制品中使用范围的咨询函》(中食学字〔2010〕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7年卫生部第15号公告,硬脂酰乳酸钠作为乳化剂可用于发酵米面制品,包括发酵的冷冻米面制品。
 
  专此函复。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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