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实施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制度是实现水产品质量可追溯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两建”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务必高度重视,依据《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要从本地区重点品种、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地区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先重点、后全面,先易后难,逐步推进。要求2013年4月底前完成鳜鱼、乌鳢、罗非鱼、鳗鱼等重点品种产地标识的全覆盖,明年底实现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所有品种的全覆盖。
三、抓好工作结合,将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与“两建”、养殖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推进流通环节标识管理等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成效。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生动物疫控中心(方伟,02034466383)或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林汉群,电话:02084109504)反映。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