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监局、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2012年第4批)》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依法严格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天津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2012年第4批).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近期,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对全市374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529批次产品监督抽查,合格514批次,合格率为97.16%(详见附表1、附表2)。
一、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概况
本批次完成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产品种类共有23类,其中淀粉及其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啤酒、黄酒、其他酒、其他食品、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塑料包装、鸡精调味料、酱类、白酒、纸杯、餐具洗涤剂、牙膏等16类产品,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118批次化妆品,合格116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8.31%。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有效物、酮康唑。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31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合格3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7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30批次酱腌菜,合格2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食盐。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17批次蜂蜜,合格16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4.1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羟甲基糠醛。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12批次纸包装产品,合格1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1.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定量偏差。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37批次食糖,合格2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78.38%。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干燥失重、还原糖分、不溶于水杂质。
本批次监督抽查抽检了3批次味精,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66.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
二、处理意见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本次产品抽查产品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3)。
(二)各有关区县质监局、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
(三)各区县质监局、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要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发生。各区县质监局对企业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由企业按规定要求向市局提出复检申请。
(四)各区县质监局应加强对相关企业的跟踪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持续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