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制度,规范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相关文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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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认监委2011年第35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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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12-06 | 生效日期 | 2012-05-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3-01-01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废止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21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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