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麦芽糊精等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便函[2009]38号)

关于麦芽糊精等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便函[2009]3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8-01 09:41:10  来源: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5165
核心提示:麦芽糊精,也称水溶性糊精或酶法糊精。他是以各类淀粉作原料,经酶法工艺低程度控制水解转化、提纯、干燥而成。即可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原料使用,也广泛用于化工等行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这类产品未纳入食品许可发证范围。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便函[2009]38号
发布日期 2009-04-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zjj.bl.gov.cn/newsdetail4010-guan-yu-mai-ya-hu-jing-deng.aspx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麦芽糊精等产品是否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09]70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函复如下:
 
  一、麦芽糊精,也称水溶性糊精或酶法糊精。他是以各类淀粉作原料,经酶法工艺低程度控制水解转化、提纯、干燥而成。即可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原料使用,也广泛用于化工等行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这类产品未纳入食品许可发证范围。
 
  二、畜禽血制品的原料一般为鸭血、鸡血、猪血等。通常采用加工工艺为:采血→配料→灌装成型→高温杀菌→冷却→包装→成品。该工艺与熏煮香肠工艺较为接近,可按照肉制品中熏煮香肠火腿申证单元进行审查发证。企业必备设备中应有灌装成型、高温杀菌等设备。畜禽血制品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组织生产时应制定企业标准,标准应进行合理性审查。
 
  此复。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原文件下载:   关于麦芽糊精等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便函[2009]38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194)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