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0〕33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旅游窗口优势,加快推进粮油深加工和物流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粮油产业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粮油产业工程,是积极探索旅游地区工业化道路,加快“新型工业强市”步伐,提高经济总量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粮油产业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信心,大力推进粮油产业工程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粮油经济、突出精深加工、打造粮油产业”的基本思路,围绕旅游市场,突出特色,整合资源,以开发绿色、环保粮油产品为基础,以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为主线,以提高规模效益为中心,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动品牌整合,把粮油深加工产品融入到旅游商品产业集群,实现粮油产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用3-5年时间,实现全市粮油加工及物流业总产值20亿元。粮油加工转化率达70%,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70%。建设集收购、仓储、加工、配送、质检、循环利用、信息一体的粮油产业园区1-2家,粮油加工企业进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全市形成产值过3亿元的企业2家以上,过1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过50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开发特色粮油产品和专用粮油产品。重点开发杂粮及食用植物油精深加工,推动粮油加工业向环保、医药、化工、饲料等领域发展。明确粮油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项目的发展定位,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推进粮油产业园区建设。立足现有基础,因地制宜,做好粮油加工业区域布局和规划。充分利用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围绕旅游市场,重点建设集收购、仓储、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功能全、科技含量高、幅射能力强且具有本地特色的粮油产业园区。
(三)实施现代粮食物流工程。在全市形成以张家界粮食物流园为中心,以枝柳铁路、黔张常铁路沿线为窗口,联结武陵源、慈利、桑植等节点,以10个以上骨干企业为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大骨干粮库建设力度,引导骨干粮库的兼并、整合、优化。尽快完善“四散”(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四)积极打造粮油品牌。引导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核心,发挥品牌对消费的引导作用,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利用媒体、会展推介张家界绿色、环保粮油产品,提高张家界粮油品牌的知名度。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通过内引外联,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模式,做大做强企业集团,壮大产业规模和实力。
(六)提高粮油产业发展的惠民度。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订单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规模化、高产优质的原料基地。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经营,把农民、企业、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四、加大政策扶持
(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2008年以来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油产业工程建设,特别是用于完善粮食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工程建设。加大对粮油产业工程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二)落实粮油产业工程专项资金。在整合部分涉粮资金的基础上,从2011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用于引导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粮油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产业科技创新等。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承担政府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对其他粮食企业销售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和退耕还林粮,免征增值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免征增值税。粮油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粮油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对国家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按现行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下降一级的优惠;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粮油企业,除办公房屋及用地外,其余房屋、土地均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执行;其他粮油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务部门申请,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权限审批。从事粮油加工、物流的粮油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具有粮油收购资质的各类粮油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订单生产基地、物流项目、产业园区、仓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对粮油基础建设项目直接贷款。
(五)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粮油加工企业用地予以统筹考虑,积极支持粮油企业退城进郊,优先安排粮油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认真落实土地转让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粮油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市政府成立张家界市实施粮油产业化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机构,加强对粮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科学规划,防止重复建设,抓好有关具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油产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农业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加大品牌整合力度。经信委要把粮油产业工程列入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引导和服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粮油科技项目的支持。林业、国税、地税、金融、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电力、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协作机制,确保粮油产业工程顺利推进。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