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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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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5-15 03:55:26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1301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Leuconostoc.mesenteroides subsp.mesenteroides)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允许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苗(Barley Leaves)为普通食品。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
发布日期 2012-05-08 生效日期 2012-05-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http://www.nhfpc.gov.cn/sps/s7891/201205/7b0c216a73c2465fa427f1b58251ad6a.s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Leuconostoc.mesenteroides subsp.mesenteroides)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允许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苗(Barley Leaves)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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