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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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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5-09 14:38:10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73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要求,保证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保持蔬菜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沈政办发〔2011〕114号
发布日期 2011-12-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要求,保证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保持蔬菜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加注重民生为出发点,以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为主线,以保证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大幅度波动为目标,大力发展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建立流通领域动态储备制度,逐步建立冬春蔬菜储备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作为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协调推进。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骨干企业实行动态储备。
 
  (二)坚持保障日常消费与满足应急需要相结合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既要保障蔬菜市场的日常供应,又要在市场供给不足、菜价大幅波动时,确保蔬菜调的进、销的出,构建冬春蔬菜储备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发展冬季蔬菜生产与流通领域动态储备相结合
 
  在生产环节,要不断扩大设施农业规模,大幅提高设施蔬菜冬季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我市冬春季节蔬菜产品供给。在流通环节,要充分发挥骨干流通企业的作用,选择具有较强蔬菜经营实力、仓储能力和存储经验的蔬菜生产企业实行动态储备。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立设施蔬菜冬季生产基地
 
  要进一步落实扶持蔬菜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鼓励一市三县,特别是在康平、法库和柳绕等中低产田地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蔬菜生产。切实加强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抓好冬季大棚蔬菜生产,努力提高蔬菜产量。鼓励和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和种菜大户,利用现有条件,搞好窖藏储备,为中心城区冬春季节提供充足的菜源,有力保障我市冬春蔬菜供应。
 
  (二)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流通领域冬春蔬菜储备基地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消费需求、市场供应及承储企业的实际能力,确定沈阳盛发果蔬批发有限公司、沈阳副食集团为我市冬春蔬菜储备基地;全市蔬菜动态储备量为5000吨,其中沈阳盛发果蔬批发有限公司储备4000吨,沈阳副食集团储备1000吨;储备品种为:土豆、洋葱、冬瓜、大白菜、大萝卜5个品种,储备比例为4:4:5:5:2;储备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计4个月。
 
  市政府设立蔬菜市场供应调控基金。当市场供应出现紧急情况时,经市政府批准,启动调控预案,以沈阳盛发果蔬批发有限公司和沈阳副食集团等重点企业为调控基地,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增量补贴,增加上市总量,保障市场供应。
 
  (三)调控芽菜生产和干菜供给,建立冬春蔬菜补充替代机制
 
  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把芽菜生产列入我市“菜篮子”工程,将全国最大的工厂化芽菜生产基地——沈阳绿生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冬春芽菜生产储备基地,并按照3个月的芽菜生产量,需储备黄豆、绿豆共计1800吨。
 
  建立干菜储备机制。由市服务业委、副食集团等单位负责,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干菜经营企业,主要收储木耳、松蘑、榛蘑、白蘑、黄蘑等菌类和银耳、香菇、黄花菜,以及土豆干、茄子干、云豆干、姜豆干等干菜,作为冬春蔬菜储备的补充品种,确保不脱销、不断档。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应急预案,完善调控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气候特点,完善冬春蔬菜保障应急预案,并以现有的菜市场和超市为基础,在各城区建立分拨中心,配备运输车辆,构成完善的应急输送网络。当冬春季蔬菜市场商品严重短缺,导致主要蔬菜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正常供应。
 
  (二)加强市场监测,完善预警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场监测、供求预测和预警预报。每日对主要批发市场、部分菜市场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加快形成“及时监测、准确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的预测预警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的监管,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企业和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冬春蔬菜储备充足、质量安全,补贴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承储企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承储资格。
 
  市绩效考核部门要将区、县(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落实考核部门,确保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扶持蔬菜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合理确定菜地最低保有量,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提高本地供给能力。要加快推进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冷链物流等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逐渐增加蔬菜市场供应调控基金,充分发挥市场供应调控基金作用,保障市场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承储企业开展蔬菜收购、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主管农业和服务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服务委、农委、财政局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冬春蔬菜储备设施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冬春蔬菜储备的综合调度和协调。
 
  (二)建立责任机制,明确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服务委主要负责流通领域冬春蔬菜储备的基础建设,完善蔬菜应急输送网络和仓储设施建设;制定流通领域冬春蔬菜储备方案,选择承储企业和运作方式,制定冬春蔬菜储备的应急划拨方案,协助市财政局制定蔬菜市场供应调控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市农委主要负责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落实扶持蔬菜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蔬菜生产监测预警,发布种植信息,引导农民和企业抓好蔬菜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丰富市场供应。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扶持冬春蔬菜生产的财政补贴政策,制定蔬菜市场供应调控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市物价局主要负责制定储备蔬菜价格,对市场蔬菜价格进行监控和预警。
 
  相关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本地区内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和冬春蔬菜储备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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