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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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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5-02 15:31:04  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855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03-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宁阳县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深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卫生部门负责“地沟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监测办法。
 
  (二)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要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作坊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对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夜市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五) 经信部门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承担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住建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
 
  (七)环保部门负责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
 
  (八)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
 
  (九)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地沟油”问题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有关“地沟油”犯罪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各自职能环节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和被监管重点单位调查摸底,并于 3月30 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被监管重点单位明细表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委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5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安全整治及餐厨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散装不符合标准食用油、“地沟油”等不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工作总结于4月15日前报县食安委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5日前)。县食安委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建立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负责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于每月1日、15日报送县食安委办,重要信息随时报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健全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滋生“地沟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建立健全运输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纳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统一管理。
 
  县食安委办公室电话:6343626,邮箱:nysa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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