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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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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27 15:53:02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81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文山州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6-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远街、稼依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回龙农场,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有关单位:   现将《砚山县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文山州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县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净化我县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以城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建立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登记制度,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是否由获得资质的单位收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加强餐饮业经营行为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管理。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制度,确定本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并实现对所有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全覆盖。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禁止乱倒乱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废弃物和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环节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加强回收、处置的监管。禁止含过量油脂的污水直接外排,查处排放废弃油脂或动植物油含量超标的废水行为。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六)畜禽喂养环节整治。开展对畜禽生产饲养场所及喂养饲料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打击畜禽饲养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责任部门:县农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管理区、农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委扯皮现象。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教育等部门负责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分别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工地食堂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地沟油”问题的犯罪行为。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县食安委办要切实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舆论宣传,实行举报奖励。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要及时予以曝光。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同时,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县食安委办将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起餐饮废弃物从产生到运输、加工、成品处置的全程监管机制,健全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尽快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大管理力度,消除滋生“地沟油”的源头。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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