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拟批准姜黄素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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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卫监督食便函〔2010〕28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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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08-08 | 截止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中国 | |
备注 | http://www.moh.gov.cn/sps/s3594/201008/3be050469d9e42918a481ba7363123b8.shtml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拟批准姜黄素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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