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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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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1-22 09:34:14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992
核心提示: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监〔201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区县局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乳制品企业,并督促各乳制品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加快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的建设。同时,相关区县局要要求乳制品企业按此通知要求,对已有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改进,按此通知要求完善已有系统。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431号
发布日期 2011-07-20 生效日期 2011-07-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区县质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监〔201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区县局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乳制品企业,并督促各乳制品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加快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的建设。同时,相关区县局要要求乳制品企业按此通知要求,对已有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改进,按此通知要求完善已有系统。
 
  为了推进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市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需求,于近期组织相关企业和监管人员赴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考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地区: 天津 
 标签: 检查 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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