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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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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1-08 09:25:46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998
核心提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3〕30号)要求,为遏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明电〔2003〕20号
发布日期 2003-04-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3〕30号)要求,为遏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1—2月份,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4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截止目前,共发生各类事故1725起,死亡94人,伤748人,经济损失45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0.5%、40.5%、15.1%和32%。但进入3月份以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其中3月15日,周村区南郊镇北岭村油墨助剂厂,由于个体户隐蔽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死1伤。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树立大安全观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明确责任,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真正将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各种违法经营活动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特别是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从现在起,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的要求,加大检查、整改、查处、处罚的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真正达到全社会都来关心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每天、每月、每年都要抓紧抓好。二是坚持抓责任制。要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全面考核机制。三是坚持抓好“双基”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地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要尽快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要根据现状,制定各自的“双基”规划和计划。四是坚持抓两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重点部门;二是监督检查的重点盲区。五是坚持抓严肃查处。要严格按“四不放过”的规定处理一切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党内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要从重,真正起到惩戒作用。六是坚持抓宣传工作。向领导宣传,掌握安全生产现状和形势;向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宣传工作要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真正起到教育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要逐乡、逐村、逐单位、逐岗位、逐部位的检查,真正做到区县检查不漏1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检查不漏1个村、居、社区和所属企业;村、居、社区检查不漏1户。在检查工作中,既要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又要抓好对闲置厂房、库房以及偏僻场所的检查,特别要注意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小土炼油和各类无证小矿山的查处力度,凡是非法业户,一律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漏任何死角。检查工作要继续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凡因部署不到位、检查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有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依靠群众检举安全生产领域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进行查处,凡举报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要在全市形成部门牵头、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态势。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今年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哪个单位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防范,狠抓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煤炭与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凡“一通三防”有重大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停产整顿和治理,治理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非煤矿山企业,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实现规范化生产,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各级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车站、广场、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检查防火防爆安全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各级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查处的力度要大、范围要全、地域要广。尤其是闲置的厂房、库房、民房等偏僻场所,要查细、查严、查全,不留死角,根除后患。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头,随着上路车辆的增加,游客的增多,以及春季多雾、沙尘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依然很多。所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和“三超”现象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经贸、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严防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进入3月份以来,建筑施工企业已发生了8起施工事故。随着天气日渐变暖,各建筑施工工程全面铺开,为抢时间、争速度、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建筑施工行业重大事故的发生。除加强对上述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外,春季时节,要特别注意农田灌溉、防雷避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四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事故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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