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5〕22号)

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5〕2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1-08 09:11:51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722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适应当前蔬菜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打造淄博无公害蔬菜名牌,促进蔬菜产业升级,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3-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蔬菜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打造淄博无公害蔬菜名牌,促进蔬菜产业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蔬菜产业升级工程的意义

  近年来,淄博市蔬菜产业发展较快,2004年,全市蔬菜基地面积75万亩,总产量41亿公斤,总收入40.4亿元,85%以上的蔬菜销往外地。全市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燉4,但蔬菜产值却占种植业产值的60%以上,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以上来自蔬菜。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项目建设”、市政府“放心菜工程”等项目,全市无公害蔬菜产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仍制约着我市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国内外蔬菜贸易中各种准入制度的相继出台,广大消费者越来越注重蔬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尽快组织实施“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不断提高淄博蔬菜产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水平,积极适应蔬菜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尽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食品安全要求的菜篮子产品生产营销体制,在大力发展蔬菜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无公害蔬菜专卖,让广大消费者吃上卫生、安全的放心菜,让更多的农民从发展优质无公害蔬菜产业中得到实惠,对于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农民增收和城乡居民健康消费为目的,以基地环境的评估建设为基础,以无公害蔬菜产销为主线,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以五大体系配套建设为保证,用3年时间,使全市75万亩蔬菜基地全部实现优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和大规模产业化开发,打造淄博无公害蔬菜品牌,重树淄博名优蔬菜旗帜。

  (二)建设目标

  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完善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产技术、产品检测、产品营销、信息网络等5大体系;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生产、加工、贸易于一体的产业化开发;全市75万亩蔬菜基地全部达到无公害蔬菜标准;建成2万亩优质无公害蔬菜出口基地,年出口量达到5000万公斤,创汇实现28000万元。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完成后,全市75万亩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平均亩产由5470公斤增加到5700公斤,亩均增产230公斤;蔬菜单价由现在的0.98元提高到1.10元,亩均实现增收909元。3年累计增加蔬菜产量3.57亿公斤,增加收入14.09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依托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优质无公害蔬菜产业化开发,增加社会就业2.4万人,有效缓解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有效提高广大菜农的科技素质,促进蔬菜科技进步,使科技对蔬菜产业的科技贡献率由目前的62%提高到63%。

  3.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完成后,全市75万亩蔬菜基地全部达到国家无公害蔬菜基地生态环境标准,通过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和无土栽培技术,每年科学利用20万亩土地的作物秸秆。   4.质量指标。按照《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规定,重金属、亚硝酸盐、农药残留等含量的控制指标详见表1(附后,下同)。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75万亩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播种面积为110万亩),其中春菜32万亩,越夏菜19万亩,秋菜27万亩,越冬菜32万亩。建设进度为:2005年,在原有1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建15万亩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总面积达到30万亩;2006年,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20万亩,基地总面积达到50万亩;2007年,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25万亩,全市75万亩蔬菜基地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各区县任务分解见表2,表3。

  (二)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加快市监测中心、区县检测站、基地(市场、超市、加工企业)速测点三级监控网络体系建设,为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把关。进一步加强淄博市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设,配备检测仪器,完善检测项目。积极推进区县无公害蔬菜检测站建设,每个区县建设检测站1处。在全市20个蔬菜批发市场、30个重点零售集贸市场、40个重点超市、20个加工企业和10个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速测点120处。分区县蔬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和建设进度详见表4、表5。

  (三)优质无公害蔬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建设无公害蔬菜重点批发市场20个,2005年在每个区县建设4处优质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规模,2006年建设20个优质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2007年,全市所有蔬菜批发市场均建成优质无公害批发市场。重点建设临淄区无公害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和张店南郊无公害蔬菜销地批发市场,逐步使之成为全市无公害蔬菜的信息发布中心、价格指导中心和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无公害蔬菜配送站8个,2005年巩固全市已建成的58个无公害蔬菜专卖点,在此基础上,2006年、2007年扩大专卖规模,全面推开。任务分解见表6。   (四)无公害蔬菜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建设淄博市无公害蔬菜信息网络平台,设立基地、监测、配送、专卖、市场等栏目,涵盖全市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依托信息网发布无公害蔬菜产业政策、产销衔接、技术标准、认证办法、价格查询、市场检测等信息,扩大淄博蔬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分年度建设任务是:

  2005年,在区县、基地、市场、龙头企业等设立信息报送点,开通“淄博市无公害蔬菜信息网”;2006年,加强网络建设,提升网络水平,对网站建设和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网站制作技术和日常维护水平,将其建成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业网站;2007年,建成高水准、涵盖全市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完善的无公害蔬菜信息网络体系。

  (五)优质无公害蔬菜产业化开发

  加快以龙头企业为载体的无公害蔬菜产业化建设。通过产业化运作,将无公害蔬菜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整合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一体化经营,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利益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各区县要立足本地实际,突出抓好区域内无公害蔬菜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

  1.淄川区。依托七河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禾食品公司两个龙头企业,带动全市绿色、无公害食用菌产业发展;依托淄河利丰蒜黄产销有限公司,带动“淄河牌”无公害蒜黄基地快速健康发展。

  2.博山区。以山珍园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搞好“池上牌”绿色桔梗深加工和出口工作,带动2万亩绿色桔梗生产基地发展;以蔬菜良种繁育中心为龙头,带动“郭庄牌”无公害长茄、马铃薯、黄瓜基地的发展。

  3.周村区。扶持永丰果蔬营销有限公司发展壮大,发挥交易市场集散作用,带动优质无公害蔬菜销售。

  4.临淄区。绿宇蔬菜产销有限公司要以“翠竹牌”绿色蔬菜品牌为依托,做好基地管理、产品销售等工作,带动绿色蔬菜基地的发展;维生种苗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扩大蔬菜种苗生产能力,提高育苗水平,带动全市优质无公害蔬菜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发展壮大淄博京鲁蔬菜有限公司,积极搞好全市无公害蔬菜配送工作;蔬菜副食品公司要加快万亩无公害蔬菜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出口规模;维克食品有限公司要加快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搞好深加工,扩大出口。

  5.桓台县。强彬旱藕研究所要积极发挥A级绿色食品认证的优势,引进莲藕新品种,加快优质无公害莲藕基地建设,搞好白莲藕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建设;海悦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要以“海悦”品牌为依托,带动万亩绿色山药基地的发展;绿宝保鲜有限公司要加快发展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搞好蔬菜贮存与营销。

  6.高青县。依托县蔬菜协会,组织好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强化市场引导,开展配送、专卖等营销方式,壮大销售队伍和运销组织,增强产业带动能力;依托诚信菌业有限公司,带动无公害食用菌生产发展。

  7.沂源县。大地农产品购销公司要积极搞好服务,带动2万亩优质无公害“苗山牌”韭菜基地的发展;依托淄博富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乐利事食品有限公司、绿尔沁果蔬有限公司等蔬菜加工、贮存龙头企业,带动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发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确定成立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顾问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项目区县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1.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蔬菜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项目工作小组。由市蔬菜办负责人任组长,市、区县蔬菜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制定基地规划和生产技术规程,提供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搞好基地认定、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检测,指导配送中心、配送站、专卖点工作。

  3.专家顾问组。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组成,对项目建设提出建议,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蔬菜产业升级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科学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验收,并实行奖惩制度。市蔬菜办总牵头,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组织无公害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种植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营销体系、信息网络的建设;市计委负责蔬菜产业宏观调控,做好扶优扶强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市级财力状况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农业局负责搞好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对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进行市场监管,杜绝不合格投入品进入蔬菜基地销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蔬菜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蔬菜安全管理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对重大蔬菜安全事故的查处;市贸易局会同市蔬菜办搞好无公害蔬菜产品流通工作和专卖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市工商局会同农业部门搞好投入品市场检查和蔬菜流通环节的监管,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科技政策、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有关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会同市蔬菜办搞好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和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三)搞好宣传与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优质无公害蔬菜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帮助菜农尽快接受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使城乡居民增强食用无公害蔬菜的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认可支持无公害蔬菜的浓厚氛围。

  开展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一是有计划地邀请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来我市讲课,重点对蔬菜技术骨干、科技带头户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培训;二是组织市、区县两级技术骨干对主要蔬菜基地的菜农进行全面技术培训,提高科技素质和科学种菜水平;三是向广大菜农发放技术规程、明白纸、光盘、书籍等技术资料;四是在蔬菜生产关键季节组织开展“专家下乡送科技”活动,实地指导,解决技术难题。

  (四)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各区县要选择蔬菜栽培基础条件好、菜农素质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地区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示范点,进行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生产示范。同时要选择销售量大、管理规范的超市建立无公害蔬菜专卖示范点。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报告会、总结会、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切实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五)搞好社会化服务。要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产前、产中服务。蔬菜部门、农资经营单位等要积极提供种植信息,指导合理确定种植计划,并及时提供优质种苗、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进行无公害技术指导等;二是为菜农提供产后销售服务,包括提供蔬菜需求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解决优质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后顾之忧。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制定出台淄博市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所有上市蔬菜进行质量准入管理,杜绝不合格蔬菜进入市场销售。市场或超市管理单位负责对上市的蔬菜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市、区县蔬菜检测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蔬菜抽检,确保质量。积极推行蔬菜产地条码或标签标识制度,标明产地、生产者姓名和生产时间。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蔬菜产品,要根据标识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七)生产资料监管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禁止投入品目录,搞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投入品管理,禁止不合格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销售。建立一定数量的无公害蔬菜投入品专卖店,完善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有害和残留超标的源头控制。积极推广无公害蔬菜基地“三项管理制度”,确保投入品的使用安全:一是“基地登记管理制度”,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逐一登记备案;二是“农户联保制度”;三是“生产资料使用备案制度”,对农户购买和使用农药的情况登记备案,杜绝超标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   (八)基地认证制度和品牌申报认定制度。按照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 燉T18407.1—2001),根据《淄博市放心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条件的基地,由市蔬菜办会同市质监局联合组织认定,并发放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合格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符合绿色、无公害条件的基地申报国家、省绿色、无公害蔬菜品牌认定。

  五、主要技术措施   积极研究推广优质无公害蔬菜生产关键技术,促进蔬菜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建立优质无公害蔬菜配套栽培技术体系。

  (一)病虫无公害防治技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搞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优先采用生物、物理和农业防治,配合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实行健身栽培,增强蔬菜自身的抗病能力;积极推广灯光诱杀,色板、色膜驱避、色板诱杀,防虫网隔离,太阳能土壤消毒,高温闷棚防病技术等环保防治技术;推广生物农药为主的生物防治技术。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蔬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二)无公害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满足蔬菜生长发育需求。增加有机复合肥、生物复合肥、缓释肥等的使用量,适当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量,控制土壤含盐量,改善土壤生态指标。

  (三)优良抗病品种。品种是决定蔬菜质量的内在保证。要加快引进国内外名特优蔬菜品种进行试验、示范,从中筛选出适合我市保护地栽培、越夏栽培、常规栽培的抗病、优质、高产品种进行推广,加快优质无公害蔬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

  (四)工厂化育苗技术。优质壮苗是蔬菜抗(耐)病增产提质的基础。要依托淄博维生种苗公司、高青县田镇蔬菜育苗基地等,加强育苗技术研究,提高育苗质量,扩大育苗能力。

  (五)嫁接栽培技术。采用嫁接栽培技术,把优良的蔬菜品种嫁接到抗病性强、根系发达的砧木上,是当前解决土传病害和土壤连作障碍,大幅度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的最佳选择。在瓜类蔬菜已大面积推广取得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开发茄果类蔬菜嫁接育苗技术。

  (六)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该技术能有效增加大棚内CO2浓度,提高地温和气温,加快蔬菜生长,有效抑制病虫害发生,增加土壤腐殖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蔬菜产量和品质。

  (七)熊蜂授粉技术。熊蜂授粉可替代常规的人工授粉和激素点花,减少化学污染,提高蔬菜品质和产量,同时减轻人工授粉的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无公害蔬菜的生产。

  (八)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技术。该项技术是一种有机与无机相结合的高效益、低成本的简易无土栽培技术体系,是解决土传病害和土壤盐渍化的有效方法。要在进行研究的同时,扩大推广应用面积。

  附件:     1.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专家顾问组组成人员名单

  4.无公害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及任务分解表(表1—表6)

  附件1: 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明君(副市长)   副组长:张志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子林(市农业局局长)

  于根亭(市农业局副局长、市蔬菜办主任)

  袁 晖(市计委副主任)

  王昌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谋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延永(市贸易局局长)   穆若英(市科技局副局长)   栾召金(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宁博(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翟永柱(市计委农业科科长)   时立宏(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赵 峰(张店区副区长)   陈涟远(淄川区副区长)   黄汝丰(博山区副区长)   尹 鹏(周村区副区长)   孙海青(临淄区副区长)   荆树璞(桓台县副县长)   白明河(高青县副县长)   李庆彪(沂源县副县长)

  附件2: 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根亭(市蔬菜办主任、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田茂春(市蔬菜办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成 员:王玉江(市蔬菜办主任助理、高级农艺师)   翟乃军(市蔬菜办综合科长、高级农艺师)   田 学(市蔬菜办生产科长、农艺师)   孙东文(市蔬菜办生产科副科长、农艺师)   李玉成(张店区蔬菜局局长、高级农艺师)   徐茂民(淄川区蔬菜局局长、高级农艺师)   陈立诚(博山区蔬菜办主任、高级农艺师)   孙云峰(周村区蔬菜局局长、高级农艺师)   赵廷立(临淄区农业局局长、高级农艺师)   巩绪东(桓台县蔬菜办主任、农艺师)   邵珠泉(高青县蔬菜局局长、农艺师)   徐志庆(沂源县蔬菜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王素香(临淄区蔬菜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附件3: 淄博市蔬菜产业升级工程专家顾问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真和(农业部农技中心处长、研究员)

  副组长:孙日飞(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副所长、研究员)

  成 员:张志斌(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栽培室主任、研究员)   胡 鸿(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研究员)   李宝聚(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研究员)   蒋卫杰(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研究员)   王秀峰(山东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院长、教授)   陈运起(山东省农科院蔬菜所所长、研究员)   张汝安(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站站长)   于贤昌(山东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副院长、教授)

  附件4(没有下载)

 地区: 山东 
 标签: 名牌 无公害 蔬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15)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51)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