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西州、玉树州卫生局:
为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经2011年8月12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发于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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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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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8-30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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