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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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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18 04:02:13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45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10〕9号
发布日期 2010-03-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进农业区域品牌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启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二)新建单个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部、省级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率达100%。
 
  (三)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 2个。
 
  (四)“三品一标”产品及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100%纳入监管。
 
  (五)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蔬菜、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1. 各级政府要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大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我市农业生产中的比重,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
 
  2. 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原料生产基地的标准化生产。已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必须严格遵循标准化生产的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严格监测,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起农产品生产“源头控制、全程监督、健全档案、保障追溯”的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标准化。
 
  3. 积极开展我市主要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力争今年在茶叶、生姜、荔枝、龙眼、蔬菜、高粱、优质稻等特色产品中出台2—3个地方标准。
 
  (二)围绕“三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
 
  把“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登记保护作为打造优势区域品牌,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1. 稳步推进“三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今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例要提高10%以上,未达到48%的区县,新增认定面积要提高20%以上。每个区县新认证“三品”2个以上。
 
  2. 全面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进程。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财政补贴机制,努力实现登记保护与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入挂钩配套,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与优势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全市新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要紧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在去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和措施,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着力解决当前最急迫、最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一是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做好在建质检项目的实施和未建项目的规划申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我市尚未建设农产品质检站的区、县纳入项目安排,切实抓好市县质检机构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今年机构改革,配齐人员,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五)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内检员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市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制度、县级月检月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各级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通过电视、广播、板报、墙报、宣传单、科技赶场、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生产技术标准等的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行政学院(校)、农广校等教育培训资源,适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建立起生产者、经营者相互监督、自我约束、质量自控、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机制,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经营者协会等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行为,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七)严格目标考核
 
  今年继续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区县要按照考核内容,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在总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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