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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漳政综〔2007〕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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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9 09:21:20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95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和畜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漳政综〔2007〕91号
发布日期 2007-06-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常山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和畜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扶持和建设一批名优特畜牧专业村镇,培育和壮大一批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畜牧业品牌,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的畜牧业示范基地和养殖小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禽产业集群,提高我市畜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协调发展,推进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优化区域布局,构建优势产业带;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坚持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社会投入为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生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畜牧业生产努力实现畜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畜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畜产品加工率达到20%以上。建设瘦肉型猪、奶水牛、优质家禽、肉牛养殖等专业村、镇30个,养殖小区35个,畜产品加工企业56个,营销企业35个,专业合作组织36个,争创畜禽初级产品品牌15个,加工产品品牌16个,畜禽产品年出口额达2亿美元,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基本达到标准化、无公害化。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组建畜牧业产业化工作班子,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扶持发展专业村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基地和产品品牌,出台促进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列入培育专业乡镇的乡镇政府要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做到机构、领导、人员、职责四到位,形成环环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优化产业结构。认真组织实施《漳州市畜牧业“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家禽、奶业发展。到201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争取达到35万吨,比“十五”期末增长16.7%;生猪存栏200万头、出栏340万头,分别比增12.4%和12.6%;家禽存栏1600万羽、出栏4200万羽,分别比增17.0%和15.8%;奶产量6000吨,比增13.5%。合理规划区域产业发展布局,逐渐减少芗城、龙文区生猪饲养规模,龙海、漳浦、南靖、平和等县(市)生猪存栏占全市存栏的比重从45%上升到55%;以龙海、漳浦、诏安、长泰为家禽重点发展县,龙海、漳浦两个县商品鸭存栏从占全市比重40.4%上升到50.0%,诏安商品鹅比增20%;以芗城、龙海、平和为奶水牛发展重点,规划建设养殖小区57个,饲养奶水牛1.56万头,年产水牛奶1.98万吨,争取建成水牛奶乳制品加工生产线三条。要把改良畜禽品种作为重点工作,鼓励生猪重点生产企业从国内外引进台系杜洛克、英系大约克、加系长白等优良种猪;以龙海紫泥顺兴良禽种苗场为主体,从台湾引进良种白改种鸭;以平和五寨农场种牛场为主体,由广西南宁引进良种印度摩拉、巴基斯坦尼里公水牛;以诏安梅州畜禽种苗场、桥东桥园村等养殖大户为主体,从广东潮汕地区引进良种狮头种公鹅,优化畜禽良种结构。

  3、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到2010年,争取全市规模以上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加工基本达到标准化、无公害化,重点龙头企业基本取得绿色农产品标志。制定出台《闽南黄牛》、《漳州斗鸡》、《石榴填鸭技术规范》、《肉鸽肥育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以“漳州市绿色畜牧业合作社”为龙头,在社员中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和质量监控核查制度,鼓励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行家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促进龙文金钱肉鸽饲料商行和南靖船场健美鸭合作社、诏安梅州良种场分别制定发布肉鸽、商品鸭、灰鹅企业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漳州农业信息网》要定期把无公害认证单位和有关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规范、与畜牧业有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在互联网上发布。取得无公害认证的规模养殖单位,由国内引进优良种畜种禽的,凭企业提供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市、县两级分别给予每头种用畜50元,每羽种用禽2元的一次性补助,国外引进的,凭通关手续,市、县两级分别给予每头种用畜200元,每羽种用禽10元的一次性补助。

  4、培育畜牧专业村镇。通过扶持和服务畜牧重点企业和专业大户,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乡一业、一业一企”的龙头带动型产业发展格局。做大做强龙海白水镇、南靖金山镇的瘦肉型猪产业,芗城石亭镇、天宝镇的奶水牛产业,漳浦马坪镇的肉牛产业,诏安四都镇、桥东镇的商品鹅产业,龙海紫泥镇、南靖船场镇、漳浦赤土镇的商品鸭产业,长泰武安镇的肉鸡产业,龙文朝阳镇的肉鸽产业和南靖山城镇、华安高车乡的蜂产业。培育程溪、靖城、山城、丰田、绥安、大南坂、山格、小溪、安厚等瘦肉型猪专业村镇,五寨、石码、九湖、丰山、芝山等奶水牛专业村镇,前亭、白洋等肉牛专业村镇,西潭灰鹅专业村镇,岩溪镇肉鸡专业村镇和石榴填鸭专业村镇。在专业村镇建设中设立若干养殖小区,培植畜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争创一批畜牧业产品品牌。加大畜牧业养殖小区扶持力度,市、县级财政按1∶1配套对养殖小区的种畜禽按每年每头种牛50元,每头种猪10元,每羽种禽2元的额度予以补助。“平和县五寨农场奶种牛场”项目建成后,按养殖小区额度每年予以适当补助。

  5、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培育畜产品加工、畜禽良种繁育、饲料加工、批发市场等畜牧业龙头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组织,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把引进和培育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当前实施畜牧产业化经营的突破口:一是扶持现有养殖、加工企业技改,尽快上档次、上规模,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二是以资产为纽带,进行企业联合重组,形成品牌统一、资本优化、优势互补的养殖企业集团,改变加工企业小而散的局面;三是引进有实力的业主投资开发畜牧业。“十一五”期间要力争引进3—5家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奶水牛产业化、家禽加工产业化方面有新的突破。扶持厨师食品集团、信华食品、新龙华乳业等15家龙头企业;扶持龙海白水华美养猪场、长泰联盛核心种猪有限公司、龙海辉龙牧业有限公司等30家畜禽良种繁育龙头企业;扶持闽南饲料批发市场、海新集团、金钱实业、华龙饲料、苗圃畜牧等25家饲料加工及市场龙头企业;扶持漳州市绿色畜牧业合作社、南靖船场镇健美鸭养殖合作社等5家专业合作组织,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布局科学、竞争力强的畜牧业龙头企业群体,带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营销上规模、上水平。重视创办并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6、争创畜禽产品品牌。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开展ISO系列、HACCP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申报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做好具有民族文化精品的名优特畜禽产品的保护工作。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国际商标注册,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福建名牌产品,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和中国、福建名牌产品称号的要给予奖励。加强品牌畜禽产品品牌的宣传,市、县新闻媒体对农产品的广告收费要给予优惠。

  7、实施项目带动。加大对畜牧业生产、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体系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国内外企业集团和民间资本的项目投资。以农业部奶水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为支撑,争取在龙海、芗城、平和建立奶水牛养殖小区,发展奶水牛专业村,建设奶水牛乳制品加工项目。争取农业部“平和县五寨农场种奶水牛建设项目”尽快获批。争取在龙文或龙海创办一家白条鸭营销企业,建设一条日宰白条鸭5000羽的机械屠宰生产线,白条鸭集中屠宰、集中检疫,逐步取代手工屠宰的落后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工艺。拓展“漳州市绿色畜牧业合作社”经营项目,扩大生产规模,争取作为信华食品、厨师食品等龙头企业的猪源供应基地。利用信华食品先进、规范的生猪屠宰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注册冷鲜猪肉产品品牌,在市区配送冷鲜猪肉,提高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

  8、完善畜牧业产业化保障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畜牧业产业化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财政对畜牧业产业化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按实际总存栏数每家禽0.08元,每畜0.50元计算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市级按全市总存栏的每家禽0.015元、每畜0.10元计算监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市、县两级要留一部分储备金,(市级200万,县级50万元),应对动物疫情处置和疫苗的储备。农业部门要强化对产业化的分类指导和技术服务;科技部门要将优势特色畜禽良种引进、繁育、示范、推广优先列入科研项目,加快畜禽产业科研成果转化;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扶持发展生态饲养模式,促进专业村镇和养殖小区发展;发改部门要继续加大畜禽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土地部门对非固化畜禽养殖小区要按农用地管理,积极帮助重点畜禽产品加工企业解决用地问题;环保部门要合理制定畜禽养殖环境治理规划,加强治污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协调配合,为加快畜牧业产业化提供更大的支持和服务,形成促进畜牧产业发展的合力。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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