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编制全省龙头企业“3831工程”的通知

湖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编制全省龙头企业“3831工程”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09 16:42:46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095
核心提示:为推进我省畜牧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制“肉鸡倍增计划”、“水禽倍增计划”、“蛋禽跨越计划”,配合编制全省龙头企业“3831工程”,即到2015年,3个年产值达到100亿以上、8个年产值达到50亿以上、30个年产值达到10亿以上、100个年产值达到1亿以上的龙头企业。
发布单位
湖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湖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5-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州、林区畜牧兽医局:

  为推进我省畜牧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制“肉鸡倍增计划”、“水禽倍增计划”、“蛋禽跨越计划”,配合编制全省龙头企业“3831工程”,即到2015年,3个年产值达到100亿以上、8个年产值达到50亿以上、30个年产值达到10亿以上、100个年产值达到1亿以上的龙头企业。

  为编制好全省龙头企业“3831工程”,请你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湖北省畜牧业龙头企业汇编》第一版,填报符合要求的龙头企业。并与5月10前发电子版到推广总站。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日前发到推广总站。

  联系人:朱爽爽       联系电话:027-87272219

  邮  箱:249474982@qq.com

  附:   龙头企业汇总表.doc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地区: 湖北 
 标签: 蛋禽 畜牧 畜牧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8)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