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牧业局关于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牧业局关于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9 17:15:19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30
核心提示:省牧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办发〔2002〕32号
发布日期 2002-06-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牧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八日

  关于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的意见

  (省牧业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精神,为推动优质精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吉林牧业的整体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畜牧大产业建设 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畜牧大产业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畜牧大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现阶段 ,随着种植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植物性产品迅速增加,以及消费 市场对食品质量和品种数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牧业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 时期。从适应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面向市场消费需求、 发挥产业优势出发,把畜牧业发展作为一个大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 的必然趋势。

  (二)建设畜牧大产业是我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我省 农业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也是草地面积较大的省份之 一,人均粮食占有量和草地占有面积均居全国前列。整合这些资源优势 ,发展畜牧大产业,延长农业生产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速农村 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带动相关的二、三产业的迅 速发展,这是现阶段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措 施。

  (三)建设畜牧大产业是新形势下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增加 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省牧业将在更大范围 内和更大程度上对外开放。牧业是一个相对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国际 农产品市场中畜产品具有较大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建设畜牧大产业,能 够充分发挥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优化配置我省牧业生 产的物质资源优势,提高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地促进我省农村经 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明确建设畜牧大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

  (四)建设畜牧大产业的总体思路: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尽快把畜 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业化思维,以扩大 总量、提高质量、延伸链条、增强实力、提高效益为主攻方向,着眼国 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集约规模饲养,突出精深加工,实行标 准化生产,强化食品安全,实施产业化经营,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力争 到2010年实现畜牧大产业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五)建设畜牧大产业的战略目标:牧业经济总量明显扩大,牧业总 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肉类总产量进入全国前 10名,人均肉类占有量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肉类外销量占商品量的60%; 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名优新特绿产品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加工业迅 速发展,加工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精深产品加工量占加工总量的 40%以上;贯彻生态省建设方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环保 型效益牧业,基本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

  三、调整优化牧业结构

  (六)明确牧业发展重点。全省牧业结构调整升级总的原则是,从资 源特点、市场走势和生产力水平等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培育 和发展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全省要以肉类生产为主,坚持食粮型动物 与食草型动物并重、地方品种开发与引进品种改良并重,加快发展成为 全国肉类主产区。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牧业经 济。中部松辽平原,重点发展肉猪、肉鸡、肉牛;西部半农半牧区,重点 发展优质细毛羊、肉羊、草原红牛、鹅等草食畜禽;东部长白山区,重 点发展延边黄牛、绒山羊、蜂、肉犬、兔、鹿及特色养殖业;城镇郊区 ,重点发展奶牛、蛋鸡和适应城市居民消费的特种畜禽。

  (七)大力调整品种结构。加强对地方优良品种延边黄牛、草原红 牛、长白山蜜蜂、吉林梅花鹿和东北民猪等的保护、开发与利用,逐步 形成区域特色牧业经济;适应市场需求,重点引进省外、国外生猪、奶 牛、肉牛、肉羊、细毛羊、鹅优良品种;进一步完善良种体系建设,大 面积开展畜禽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到“十五”末期,基本实现畜禽品 种良种化。

  (八)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围绕我省特有的畜禽品种优势、 饲草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发展优质精品牧业,培植、开发名牌产品 。充分利用我省延边黄牛、草原红牛、优质细毛羊、吉林三元杂交猪 、吉林梅花鹿、长白山椴花蜜等品牌,开发出具有吉林特色的无公害、 绿色、有机畜禽产品。进一步发挥德大公司、皓月公司、华正公司等 龙头企业的牵动作用,把鸡肉、牛肉、猪肉系列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提 高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九)强化产业化经营。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 户的办法,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 务、企业化管理的现代牧业生产组织形式。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重点 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强的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在基础设施、 技术改造、产品开发、银行贷款、土地占用等方面创造宽松环境。重 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

  (十)推进集约规模经营。要按照产业化牧业生产的要求,加强养殖 基地的现代化建设,尽快改变传统的、粗放的、小规模的家庭庭院饲养 方式。通过“抓三户”(模式户、标准户、专业大户)、“建强乡”(牧 业经济强乡)、办小区(牧业经济发展小区),促进牧业生产的专业化、 规模化、集约化。要按照现代化牧业生产的发展要求,在远离村屯的适 宜区域建设牧业生产的专业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提高畜禽饲养的卫 生标准和畜产品安全,并且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泄物对居 民生存环境的影响。

  (十一)实行标准化生产。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加工和饲养企业、农 户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同时根据我省 实际和国际惯例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畜禽生产、加工环节的技术规程 和行业标准。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进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带动 全省牧业生产标准化。要加强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完善畜产品、饲料、 饲草、兽药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检测、检验、监督软硬件设施建设 ,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要根据国内外牧业科技和生产的不断发展,加 强对转基因等畜禽产品生产安全的跟踪监管。通过各环节的全面加强 ,尽快形成生产有规程、质量有标准、检测有手段、监控有队伍的质量 标准管理机制。

  (十二)鼓励支持行业组织的发展。牧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介组织 、专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是现代化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牧业生 产组织程度的重要方向。要创造有利于行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市 场环境和舆论环境,使更多的生产经营个体走向联合;要加强指导和引 导,使行业组织的运行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在牧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积 极作用。

  五、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十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总体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使全省的疫病防治、检疫、监督、监测手段和水平 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达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标准及有关规则要求 。

  (十四)建立动物疫病监控体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常年开展 防疫工作。保障动物防疫所需经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落实重点动物 疫病免疫和病畜捕杀补贴政策,稳定和加强县乡防疫监督网络队伍。严 格按检疫标准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加 强屠宰检疫和运输环节检疫管理,对病害动物产品坚决实行无害化处理 。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统一、高效和程序化的动物防疫运转 机制,形成综合预防、有效控制和快速扑灭动物疫病的监控体系。

  (十五)建立动物防疫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快速反 应能力,对动物防疫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主要环节实施重点 监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大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依法严肃 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强化动物防疫证章标识管理。围绕无规定动物 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驻厂官方兽医制度,并对动物 饲养场、屠宰厂(场)等生产、加工和仓储的防疫条件进行规范。

  (十六)建立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加强动物临时防疫消毒站建设和 边境疫病监测站建设,并在省境和国境线50公里范围内建立免疫隔离带 ,强化国境线区域兽医巡监机制,严把出入境动物疫病的检验检疫关。

  六、合理开发利用草地和秸秆饲料资源

  (十七)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生态省建设规划,把牧业经济发展与草地生态建设有 机结合起来。全部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有偿使用责任制,明晰草原的使 用权、管理权和保护、建设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草地生态建设 的投入,大力治理“三化”草地,通过种草、围栏、治虫灭鼠和防火等 综合措施,加快恢复草地生态,提高草原的产草能力和载畜能力,大力发 展草业经济。草原的开发利用要科学、有序、合理,逐步推进季节性休 牧和牲畜禁牧舍饲。在保证草原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有效推进草原牧 业的快速发展。要依法严格控制草地的非牧生产活动,严肃查处私开滥 垦等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十八)注重开发利用秸秆资源。我省以玉米秸秆为主的农作物秸 秆是潜力极大的饲料资源。各地要根据秸秆资源的不同情况,积极采用 业已成熟的一些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秸秆饲用处理方法,增加秸秆 的饲用量,并不断研究和引进一些更有效的秸秆饲用处理技术,不断提 高秸秆的处理效果和饲用价值,促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牧业经济优势。 要加强秸秆利用的基础建设,在政策上、投入上支持养畜户建设有关设 施和购置有关设备,鼓励有关企业搞秸秆饲料加工,生产优质的秸秆饲 料产品。

  (十九)积极引导养殖户(场)种植优质牧草和专用饲料作物饲养畜 禽。要把牧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种植业结构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积极 扩大饲草和饲料作物种植面积,通过种养两业的有机衔接,提高农牧业 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各地要根据不同条件,选择种植高产优质 的饲料专用玉米、麦类、苜蓿草、籽粒苋、胡枝子等青绿饲料。

  七、加快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二十)积极开展牧业科研攻关。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 性地进行联合攻关研究,解决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并有计划地 开展一些高新技术的研究,为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储备。要 通过一定的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牧业科技工作者深入生产实践,主动 发现和研究一些新的问题,促进牧业科研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不断为 我省牧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一)加强科技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多年来我省在畜禽繁殖改 良、饲料营养、疫病防治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牧业科技成果。要结合 牧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努力发挥这些成果的作用,继续大力推广猪 、牛、羊的杂交改良技术,瘦肉型猪、优质肉牛、优质细毛羊、肉羊和 家禽的饲养管理配套技术,动物胚胎移植技术、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和饲料加工调制技术等,使这些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 力。

  (二十二)加强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采取 一切有效、方便、灵活方式对农民进行牧业绿证教育,普及现代牧业科 技知识,提高广大农牧民科技素质和从事现代牧业生产的能力。积极推 行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专业培训,使基层畜牧兽医从 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能够适应牧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

  八、积极为畜牧大产业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畜牧大产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切实把畜牧大产业建设纳入重要工作 日程。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重点,建立强有力的组织落 实机制。要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为牧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兴牧的氛围。

  (二十四)增加牧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治、 畜产品安全、科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增加投入,加快提高牧业生 产水平和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在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和财政支农及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上,对畜牧业生产给予倾斜;金融部门在贷款中 要增加对牧业生产的投入比重,对重点龙头企业、养殖户(场)给予优先 照顾;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牧业投入,要扩大开放,招商引资,逐步形 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

  (二十五)加强牧业法制建设。要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家有关牧 业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我省的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健全执法体系 ,尽快完善省、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体系、草原监理执法体系、兽 药监督执法体系、饲料监督执法体系、种畜禽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加 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准确执法的能力,通过培 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清退不合格人员,严肃处理执法违法的行为 。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病害畜产品,制售假冒伪劣兽药 、饲料、种畜禽等不法行为,规范牧业市场经济秩序。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各级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是畜牧大产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在保 持体系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各级推广网络建设,保证其在畜牧大产 业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技术服务功能。要加强技术推广队伍的自身建设 ,提高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逐步改善基层技术推广人员的 工作和生活条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鼓励和扶持基层技术推广组织围 绕服务兴办经济技术实体,开展综合经营,以服务促经营,以经营带服务 。

  (二十七)构筑开放的多元化市场体系。要加强畜产品市场建设,逐 步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体系,为畜牧大产业建设创造 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巩固提高全省的畜产品和畜禽交易市场,重点培 育发展专业批发市场,提高市场的集散功能和辐射面。创造条件鼓励生 产经营者实行产销直挂、连锁经营,把畜产品打入国内外发达地区和国 内大中城市的超级市场。扶持有条件的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按照世贸 规则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争取到更多的世贸组织成员国和地区的认可、 认证,开拓国际畜产品市场,促进我省畜产品在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 争。

  (二十八)加强信息服务。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拓宽畜产品流通 渠道,建立健全牧业市场信息网络,加强市场预测和信息指导,为养殖户(场)和企业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正确引导畜产品生产和 流通。要逐步向会展交易、期货交易、网上交易过渡。

 地区: 吉林 
 标签: 牧业 畜牧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