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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行动计划”的意见(州政办发 [2003] 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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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6 08:17:00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368
核心提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容应对入世后我州农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人民健康消费,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发布单位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州政办发 [2003] 19号
发布日期 2003-05-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容应对入世后我州农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人民健康消费,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脱贫致富、建设小康的目标,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降低市场风险、生产成本、流通费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从2003年起,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州主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初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保障体系,主要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激素残留、亚硝酸盐和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大多数农产品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符合国内外贸易地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2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及商贸龙头企业和种养、营销大户。主要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200万亩,力争每年全州创建和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品牌3个以上。

  三、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质量监测 1、产地评价内容 主要有农产品产地自然资源概况、社会经济情况、工业"三废"及农业投入品对产地环境影响、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和生态农业建设情况。同时对产地的土壤、大气、水质和农业投入品通过布点进行监测。 2、产地评价对象与范围 重点是全州范围内当地具有较好基础规模和有龙头企业带动的蔬菜、椪柑、茶叶、水稻、油料、猕猴桃、百合、畜禽水产品等大宗农作物及产品。

  (二)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重点建设州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扶持永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8个县市均要建立速测网点,在大型集贸市场、超市设立检测窗口。检测网点布局遵循合理效益原则,既要避免重复建设,又要能对农产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监控。

  (三)加快建立九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1、以永顺县松柏、凤凰县腊尔山、花垣县吉卫片为基础,在全州商品粮基地乡镇建立50万亩无公害绿色稻米基地。 2、以泸溪县、凤凰县、吉首市为重点建立30万亩无公害绿色椪柑基地。 3、以永顺县、凤凰县、花垣县为重点建立10万亩无公害绿色猕猴桃基地。 4、以龙山县、永顺县、泸溪县为重点建立30万亩无公害绿色植物油料生产基地。 5、以古丈县、保靖县为重点建立5万亩无公害绿色茶叶基地。 6、以8县市的城市郊区为重点,沿209、319、1828国省道和八面山、腊尔山、白云山、羊峰山建立30万亩无公害绿色蔬菜、时鲜瓜果和山野菜基地。 7、以龙山县为重点建立5万亩无公害百合基地。 8、以花垣县、龙山县为重点建立20万亩无公害绿色旱杂粮生产基地。 9、以永顺县、古丈县、凤凰县、吉首市为重点,面向全州边远、高寒山区建立"湘西黄牛"、"湘西山羊"等草食性牲畜和生猪家禽基地,全州无公害绿色饲草面积20万亩以上。

  (四)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加工和商贸龙头企业 进一步扶持我州现有的老爹有限公司、喜阳食品集团、闻得福集团、武陵牧业、万宝山乳业、龙山百合公司、古丈茶叶、泸溪椪柑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大力开发和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民营企业,积极扶持培育一批商贸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逐步引导其生产、加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提高企业知名度,争创名优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州县两级城市、大型乡镇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批发零售网点,重点建设吉首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批发大市场,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有关超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营销窗口,确保安全质量,实行健康消费。

  (五)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创牌工作 积极动员各地全面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和评价,认真搞好当地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力争2003年全州产地认定面积50万亩以上,至2005年达到200万亩。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创建市场品牌,全州力争每年创建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品牌3个以上。

  (六)抓好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的抽查和监管,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社会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环保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进入市场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测,并对其结果向社会公示。严格禁用和限用高毒剧毒农药以及部分畜用、渔用药物,督促生产经营者改进品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者,依法给予查处。

  四、工作时间安排

  1、2003年5月下旬,召开会议,传达省里会议精神,部署我州"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

  2、5月底以前,州、县(市)农业局制定规划及实施方案报州、县市政府审定。

  3、6-9月,开始进行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及认定,完成布点、取样、调查、检测、汇总及其资料上报评审认证工作。同时着手开展农产品市场安全质量速测工作。

  4、10-12月,各县市开展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工作。

  5、每年针对不同的农事季节开展相应的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在5-8月和年节前后对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和专项治理。

  6、2004-2005年,进一步扩大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椪柑、猕猴桃、茶叶、蔬菜、优质稻、畜禽水产基地;培育一批无公害绿色食品开发、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到2005年底,力争认定主要农产品产地面积150万亩,认证品牌10个以上。加强我州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及检验体系建设,使我州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监测及检验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涉及的部门较多、学科复杂、工作量大,州、县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农业、畜牧、扶贫开发、计划、财政、环保、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州、县要加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检验检测、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基地建设等。

  2、明确任务责任。按照省分配给我州任务和本方案目标,结合各县市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分项落实。

  3、大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提高全州质量安全意识。在《团结报》及县市报刊定期和不定期开设专栏,在州县两级电视台开辟窗口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公众消费认证农产品,督促生产经营者改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开发经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积极性和申报认证名优品牌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4、加强督查督办。为了推动我州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州政府将每半年组织一次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二00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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