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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葫政办发〔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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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5 11:44:15  浏览次数:697
核心提示:为全力支持北京办好奥运会,协助北京奥组委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农业部《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方案合作备忘录》和辽宁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以下简称“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此方案。
发布单位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葫政办发〔2008〕17号
发布日期 2008-04-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等部门制定的《葫芦岛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为全力支持北京办好奥运会,协助北京奥组委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农业部《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方案合作备忘录》和辽宁省《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以下简称“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重大意义

  北京2008年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盼望已久的盛会,是一次向全世界宣传中国、展示中国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这次盛会将进一步增强和促进我国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友好交流,增进友谊,让世界上更多的人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热爱中国。保证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特别是保障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北京市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葫芦岛市地处关外第一市,是北京市场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更加重大。保障奥运会期间国内外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成效,对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树立优质、安全和品牌农产品良好形象,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障行动”的目标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促进农产品产地与北京市场对接,树立我市农产品良好形象,增强产品竞争力,确保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消费,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积极贡献。通过“保障行动”的实施,使原有进京销售农产品的企业规模得以扩大,使原来在北京没有份额的企业借此机遇挤进北京市场,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各项工作,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保障行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查摸清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开展各类培训,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指导标准化生产;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监督供京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确保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

  2、全面开展检测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对奥运会期间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定期抽检,保障我市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2、建立联席会议领导组织机构。建立葫芦岛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由副市长李怀瑜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兰玉枝担任,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由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动监局等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树平兼任。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协调和指导开展“保障行动”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宜等。

  2、制定“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各县(市)区制定“保障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依靠严格的生产标准、技术服务、检测手段和产品准出制度保障我市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调查摸清奥运会期间,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组织情况。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应达到“四有”:一是有标准。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二是有检测。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或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三是有标识。农产品有标识,取得“三品认证”,注明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四是有组织。生产基地应有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或生产大户等组织带动,具有一定规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4、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对“三品”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三品”生产的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责成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测工作。

  5、凡是进京的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必须由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并由其出具相应检测合格证,方可进入北京市场。所有供京的农产品企业,必须与当地县级监管部门签订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农委落实供京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有关质量合同证明的出具工作。

  6、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保障行动”取得实效。农业、海洋渔业、动监、林业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的指导作用,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生产出优质、合格的农产品;工商、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为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创造便利条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者提高质量进京销售,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标准的车辆优先放行,严格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三不政策”,保障运输通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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