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山东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我市2005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重要意义
良种推广补贴是国家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政策措施。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对加快农业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和产业化进程,推进我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实现全市小麦生产从总量扩张到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良种推广任务
(一)逐级落实项目任务和资金。2005年我市争取小麦良种推广补贴资金2900万元。补贴资金以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形式,按照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通过供种单位统一向农民供种,对推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的农民进行补贴。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确定齐河等10个县(市)、67个乡镇为项目实施单位(详见附表)。
(二)明确目标要求。
1.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统一供种率。项目区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种子包衣率全部达到100%。
2.提高配套技术到位率。项目区主导品种配套技术推广到位率达到100%。
3.提高小麦产业化经营水平。项目区优质小麦产销衔接和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小麦商品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水平,实现节本增效。
(三)科学布局,实行规模化种植。各项目承担县(市)要根据任务要求,实行优质小麦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要做到集中连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实施,辐射周边整建制行政村,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三、严格招标程序,确定供种单位
(一)明确招标程序。项目供种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市农业局、财政局牵头成立招标委员会,市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司法局、农校、农科所等单位参加,负责全市统一招标工作。通过发布竞标公告,广泛发动不同所有制的供种单位参与竞标,精心组织专家评审,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确保竞标公开、公正、透明。
(二)推荐投标单位。项目承担县负责推荐投标单位,每县不超过3家。每个项目承担县原则上产生1个供种单位,任务较大者可有2个,具体由项目承担县确定。
(三)严格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政企分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常规种子经营资质;证照要齐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较高,技术力量强;种子来源合法、数量充足,自繁种子数量要占到所供种子数量的50%以上;种子质量要达到国标良种标准;有实施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
四、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因地制宜确定补贴品种。各项目承担县(市)要按照“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确定小麦补贴品种。每个县补贴品种的数量一般掌握在2-3个,最多不超过5个。确定的小麦补贴品种,要符合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东省优质专用小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鲁农生字〔2005〕4号)要求。未经审定的品种(系)不得作为补贴品种进行推广。根据2005年秋种小麦品种布局意见,全市优质专用小麦补贴项目区补贴的品种是:强筋小麦品种以烟农19号、济麦17、20号、淄麦12号为主,中筋小麦品种以济麦19号、潍麦8号、泰山21号为主,其他品种不予补贴。
(二)合理确定供种数量。各项目承担县(市)要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按照良种良法配套的原则,适时播种,推广精播半精播技术,每亩标准播种量控制在15-16斤。
(三)科学确定供种价格。补贴后的供种价格要明显低于当地同等优质专用小麦种子市场价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今年优质专用小麦最高终端包衣种子供种价为1.42元燉斤。要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此价格以下科学确定本县供种价格,确保补贴后给农民统一供种价格每斤不超过0.75元。
(四)分级建立供种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分解表,示范村有供种清册,示范户有供种(订单)卡”的要求,建立到乡、到村、到户的良种推广项目明细档案。供种清册由项目所在县按照清样要求印制,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
(五)确保供种质量和时效。供种单位要按照中标合同要求,依据登记的任务分解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
五、良种良法配套,搞好技术服务
一是全面推广配套技术。项目区要按照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并抓好落实,提高项目区小麦生产水平。二是认真抓好技术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写规范化培训教材或明白纸,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和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及广大农民科技水平,确保各项技术实施到位。三是积极推进产销衔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民生产的专用麦销售顺畅。
六、严把“三关”,切实加大补贴资金监管力度
(一)严把补贴范围和标准关。一是严格核实补贴面积。各县(市)要按照市下达的小麦良种补贴计划,按照整乡、整村推进、集中连片的原则,将补贴面积落实到乡、村、户。二是把握好补贴品种。各县(市)不得再扩大补贴的品种范围。农民种植自留种、购买非指定供种单位销售的小麦种子以及补贴品种范围外的品种均不享受补贴。三是把握好补贴标准。小麦良种补贴标准为按标准播种量每亩补贴10元,要科学确定标准播种量,不得人为提高或降低标准播种量而改变补贴标准。
(二)严把资金管理关。一要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各县(市)要统一制定标明种子名称、供种单价、种植面积和供种数量等内容的供种清册,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指印,以此作为拨付补贴资金的依据。二要及时拨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要在供种单位招标确定后1周内,按供种计划及时向供种企业预拨70%的备种资金,其余30%的资金在小麦种植结束后1个月内,凭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的供种清册结算。三要严格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安排工作经费。各县(市)要为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农作良种推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严把公示、公告关。各县(市)要在媒体上公布补贴乡村名单、面积以及供种单位。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要切实做到“四个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和补贴农户公开。各级都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项目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区分管县(市)长要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县乡要签订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农业和财政部门要立足职能,搞好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安排、生产管理、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按要求及时做好资金拨付、监管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把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
(二)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做到“四不准、四严禁”。即:不准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不准变相增加供种单位的负担,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准违背农民种植意愿;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要撤销项目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各县(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里写出总结报告。市政府将组织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统筹协调,推动全局。各地在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中,要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科技入户工程、配方施肥行动计划、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行动等项目结合起来,发挥好项目的整体效益。要充分发挥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的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德州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2.德州市2005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任务计划表
3.2005年山东省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统一供种清册(样式)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德州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秀和 (副市长)
副组长:李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邵国君 (市农业局局长)
杜占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功礼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曹金萍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 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文波 (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文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传林 (市农校副校长)
张秀田 (市农科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张功礼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