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2010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管效能,确保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10年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是不断提高质监部门的监管效能与水平,有效监督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局要根据《甘肃省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实施办法》,认真研究部署2010年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方案,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工作闭环,将此项工作继续抓紧抓好。
二、监管责任部门要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生产企业底数,扫除监管盲区,签订2010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或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或完善生产企业电子质量档案。各市(州)局务必按规定时限向省局上报更新的生产企业电子质量档案(6月30日前)和《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动态情况报送表》(6月30日、10月31日前,具体内容见附件),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全省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组织监管责任部门每季度对所监管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一次巡查,并准确填写巡查记录,对于质量管理水平较差或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加大巡查回访频次。采取巡查工作与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加大法律规章的宣贯,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科学确定发展方向,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产品质量潜在风险,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各市(州)局要根据《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见》,引导企业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并确定2010年度生产企业培训计划,努力提升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的理论基础,在组织考试后准确填写培训记录或对新培训的企业法人颁发《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合格证书》。需要补充《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单位,请及时与省局监督处联系领取(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931-8414376)。
五、各市(州)局应加大对各县(区)局开展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方式,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联合攻关,努力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省局将于今年第二、三季度对市(州)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附件:《2010年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动态情况报送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