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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总局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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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0-15 13:54:22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738
核心提示:各区县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
发布单位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10-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71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716号)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地区: 天津 
 标签: 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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