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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禁止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用于生产食醋的批复(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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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8-09 14:06:52  来源:广西卫生监督信息网  浏览次数:1547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30—80)标准,食用醋酸系用乙醇(发酵法)为原料制得的乙酸,《食醋卫生标准》(GB2719—1996)中,“配制食醋”是以发酵法工艺制成的食用乙酸经兑制而成的产品。因此,哈尔滨龙庆食用醋酸厂利用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不是“食用醋酸”,不得用于生产食醋。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卫法监食发〔2000〕126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用石油裂解醛生产的冰醋酸是否可用于生产食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添加剂—乙酸(醋酸)》(GB1930—80)标准,食用醋酸系用乙醇(发酵法)为原料制得的乙酸,《食醋卫生标准》(GB2719—1996)中,“配制食醋”是以发酵法工艺制成的食用乙酸经兑制而成的产品。因此,哈尔滨龙庆食用醋酸厂利用石油裂解醛经氧化工艺生产的“冰醋酸”不是“食用醋酸”,不得用于生产食醋。

  此复。

  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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