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质检监函[2010]25号)

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质检监函[2010]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8-03 17:13:46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504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部署,质检总局修订完成了《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主要是对去年《指南》的产品名称、代码进行了完善和规范;调整了部分项目和产品,将Ⅱ级目录由原来53类调整为52类,Ⅲ级目录的具体产品由去年的364种调整为342种。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监函[2010]25号
发布日期 2010-04-07 生效日期 2010-04-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部署,我司修订完成了《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主要是对去年《指南》的产品名称、代码进行了完善和规范;调整了部分项目和产品,将Ⅱ级目录由原来53类调整为52类,Ⅲ级目录的具体产品由去年的364种调整为342种。

    现将《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在具体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 1. 《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说明

    2. 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10年版)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产品质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