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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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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7-17 03:01:44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41365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布渣叶(破布叶)、鸡蛋花()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10-03-09 生效日期 2010-03-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花生四烯酸油脂、白子菜、御米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 chinensis Benth.)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Prunella vulgaris L.)、布渣叶(破布叶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一○年三月九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的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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