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地方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以先进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bzhc@qd.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反馈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表
2.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
3.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起草说明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