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粮办执法〔2023〕1166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粮办执法〔2023〕116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07 15:45:57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804
核心提示:经多轮调研论证,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信用信息分类、采集归集、信用评价、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管理、信用修复、权利与救济等重点环节、事项进行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信用管理工作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执法〔2023〕1166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截止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要求,推动建立中央储备棉糖信用监管机制,经多轮调研论证,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信用信息分类、采集归集、信用评价、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管理、信用修复、权利与救济等重点环节、事项进行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信用管理工作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iancha1@lswz.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邮政编码:100834),信封上请注明“《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中央储备棉糖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起草说明.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中国 
 标签: 违法 企业信用 评价 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02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