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兽药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兽用生物制品变更注册检验工作效率,根据《兽药注册办法》《兽药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和《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遵循“把控风险、聚焦关键”原则,我所组织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变更注册复核检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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