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强制注销公司登记规定,规范强制注销公司登记流程,完善公司退出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ianguanzhidao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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